关于印发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3-21 点击数:- 分享到: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厂场医院、民营医院:

   现将《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按时向我局应急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度表》。

   附件:1.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度表




遂溪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1日



遂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遂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遂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遂溪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19]19号)和《遂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溪县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遂安[2019]5号)的要求,为巩固提升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现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马兴瑞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指示要求,持续推动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重点工作按期完成,及时有效管控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三、治理任务

   进一步明确购销、保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为主体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行业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消除危险化学品监管漏洞和盲区;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淘汰安全保障能力差的设施设备,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及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应急办。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明确专门科室及人员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强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安排

   从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9322日前)。

   各单位要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9322至20191130集中整治)。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定期自查,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我局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12月)。

   各单位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送我局应急办,由我局应急办汇总后上报县安委办。

   六、治理内容

   (一)全面摸排风险源。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整治临床病理、影像、检验科室及实验室、存储仓库、制氧供氧中心等重点部位,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点位档案。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建立部门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完成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工作,并形成专家会诊检查隐患清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

   (四)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一是涉及液氧、液氯、液氨、硝酸、硫酸等物品要符合周边安全距离,否则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工作间,一律停止使用。二是严格作业现场管理。推广在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要场所管理,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作业过程管理,特殊动火、维修作业严格履行审批制度,落实专人监护、管控作业风险。

   (五)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使用、谁处置”的原则,及时规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废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危险化学品数据库。

   (七)强化危险化学品科研安全监管。制定危险化学品科研环节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明确相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规范标志标牌,完善应急预案,防范事故发生。

   (八)严格规范监督检查。加大事前监管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单位的通报力度。

   (九)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贯彻“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建立单位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同时,加强对隐患责任人的内部处理和责任追究。加大对发生事故单位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十)规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演练、应急装备、器材、物质方面的投入,充分发挥危险物品警示标识牌作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规程,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

   七、工作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于每季度的次月1日前(即7月1日、10月1日、2020年 1月1日前)向我局应急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度表》(见附件)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联系人:戴玮瑶,电话:7710181,邮箱:sx7710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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