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遂城街道办事处,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解读、归档、决策执行和调整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未列入本听证目录,但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听证要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要求进行。
三、纳入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的事项应当于本年度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的,决策承办单位应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未完成原因及进度等情况报送县司法局。
四、《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
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
遂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至:副局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人大办,政协办,纪委,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遂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