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牌

作者:遂溪县应急管理局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3-02-18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矿安〔2021〕47号),举报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根据《细则》规定向举报人发放奖金。举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1.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3.擅自开采保安矿柱。

  4.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

  5.尾矿库坝体出现较大范围管涌。

  6.非煤矿山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二、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1.证照不全或过期、未批准或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建设。

  2.不按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予以整改。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5.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

  6.非煤矿山其他违法行为。

  接报单位:遂溪县应急管理

  举报电话0759-774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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