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4-02-01 点击数:- 分享到: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 2023 年6月中旬,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对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8月29日,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向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的问题13个;其中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履职担当能力有待提高方面问题5个,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存在方面问题5个,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方面问题2个,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1个。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认,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着力向县委、县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

  一是树牢意识,全面开展整改。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举措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到举一反三、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是加强领导,逐级压实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医保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全体成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问题责任和整改责任层层分解,主动剖析原因,带头落实整改。坚决维护政治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制定方案,细化整改工作。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深入分析产生问题成因,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行之有效的《中共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湛江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巡察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单位全面发展

  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全局巡察整改推进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8月29日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向局班子成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二要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逐条认真学习领会,围绕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切实把整改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三要做到立行立改,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抓紧落实改进,短期内要初见成效,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

  9月21日,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再次召开党组会议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度,重新梳理了整改任务清单,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作出明确指示,特别是村卫生站联网纳入医保定点医疗家机构工作,要求医保服务中心作为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告知申请医保定点的前置手续,通力协作推进村卫生站医保定点在整改时间内完成。

  9月26日,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遂溪县医疗保障局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要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整改任务分解到个人、压实到部门,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11月16日,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代表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对号入座”,严格按照巡察整改的时间规定,逐条逐项进行高标准、高质量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履职担当能力有待提高方面

  1.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9月21日,在遂溪县医疗保障局第十一次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学习了《中共遂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指引〉的通知》。今年已召开13次党组会议,每次均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至少有两位党组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如:9月21日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30日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1月16日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10月30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专题集体研讨会上,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遂溪县党委 (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成员叶志军、何军、吴承树、陈裕权、李尚杰在会中交流了学习心得。把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学习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统一纳入中心组学习建档范围。

  3.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严,查处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专项培训提升监管能力。我局在8月31日至9月1日期间,组织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股、医保服务中心成员4人参加2023年市医疗保障基金交叉检查启动及培训会。二是专项检查全覆盖。我局在上半年开展“春风利剑”专项检查基础上,10月-12月期间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拟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27万元。三是组织成立遂溪县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优势,联合执法处理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基金监管的强大合力。我局在12月初通过OA向检察院、公安、财政、卫健、审计、市监六部门发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4.对村卫生站联网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整改。我县有229个公建卫生站未联网纳入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针对反馈的意见,县医保服务中心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多次联合县卫生健康局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并召开该项工作专题整改推进工作会议。截至2023年12月,229间公建卫生站分三批递交了申请,第一批35间,第二批64间,第三批57间,仍有73间未递交申请。我局与卫生健康局组织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对申请卫生站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有35间,已纳入定点医保报销范围。其余未纳入的卫生站存在资料不齐全等情况,我局正在与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协调沟通,并发函至县卫健局尽快完善相关资料,组织专人对未符合条件的卫生站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查漏补缺。

  5.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终考核结果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根据《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一百条:“甲方建立检查考核机制,从乙方本年度清算应结算的费用总额中预留5%作为年度医保考核金,甲方对乙方协议执行、医保运行、服务质量、政策依从、费用控制、患者体验等情况并参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16号)进行考核。”2022年,遂溪方济医院和湛江碧丽华模压木制品有限公司医院主动申请暂停营业,并非违约违规、欺诈骗保等原因被取消或暂停医保协议;且协议期间2家医院的协议执行、医保运行等情况相对较好,暂未发现欺诈骗保等违规情况。其虽不参加2022年度考核,但不作相应扣减。因此,按照《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规定,将预留的5%应结算费用返还至2家医院。

  (二)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6.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财务报销流程管理。2023年9月14日,印发《遂溪县医疗保障局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规范原始凭证,严格报销手续,每半年对资金进行清算盘点,避免现金支出。杜绝零星工程审批缺少工程验收、施工前中后图片的情况,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23年11月15日,安排机关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政府会计制度及财经纪律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基础业务能力和风险保障意识。

  7.对未按规定悬挂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11月9日,县医保服务中心向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发出《关于统一规范制作和悬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标识铭牌的通知》《关于统一规范制作和悬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标识铭牌的通知》,统一规范制作和悬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标识铭牌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截至12月10日,210间定点零售药店、27间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制作完成,并在显著位置悬挂。

  8.对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协议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协议是由市医保局制定的,我局按照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与医疗机构集中签订医保服务协议。2022年度协议由于征求意见和修改时间较迟,市局于2022年4月14日发文(湛社保〔2022〕136号)部署签订2022年度协议。根据2021年度《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八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因甲方原因未签订新协议前,原协议继续生效。”因此,在2022年1-4月期间,2021年度协议继续生效。为规范协议管理,我局医保服务中心将于2024年1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2024年度协议。

  9.对便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3年9月14日,县医保服务中心于在我局政府网站公布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在行政服务大厅(分厅)一楼显要位置设置叫号机,实行办事窗口叫号管理,打造优质服务窗口。落实办事窗口综合柜员制,一是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二是调整办事窗口分工,三是制作LED电子屏,滚动播放《遂溪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让群众办事“一目了然”。

  10.对公费医疗办公室办公环境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3年9月15日,局办公室联系建筑工程人员对公费医疗办公室铁皮屋主体框架结构进行现场勘验,暂无房屋倒塌风险,并对铁皮屋生锈部位进行了除锈上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2023年7月5日,制作公费医疗办公室不锈钢牌匾,在入口显要位置规范悬挂,方便群众办事。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方面

  11.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8月29日在遂溪县医疗保障局第十次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对班子凝聚力不强、缺乏战斗力提出要求:作为党组成员要有政治格局、政治觉悟,要维护核心,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023年9月21日在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第十一次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领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重点学习了第四章组织原则和第五章议事决策,明确:党组成员不得代持党组书记的权力提出缓议;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避免违反议事规则。

  12.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3年9月21日在遂溪县医疗保障局第十一次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要求各党组成员领回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补充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2023年11月16日在遂溪县医疗保障局会议室召开中共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进行各项流程。

  (四)在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3年9月14日,重新修订并印发了《遂溪县医疗保障局考勤管理制度》,完善了日常考勤、请休假、外出报备等管理内容。2023年9月26日在遂溪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军对该制度进行了解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已指定办公室黄荣民同志负责全局考勤统计,每月通报考勤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地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医疗保障实际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在全医保系统营造学习贯彻的热潮,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对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部署、新要求。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自身管党治党责任。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班子成员自身党性修养,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展医疗保障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

  三是加强整改力度,持续整改巩固巡察成果。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难点问题,强化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整改过程不走样。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坚持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持续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遂溪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中共遂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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