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遂溪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写。本报告内容涵盖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县医疗保障局网页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卫生健康大楼三楼,邮编:524300,电话:0759-771077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国办秘函〔2020〕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我局机构职能、规章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3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3条,其中规章0条,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许可0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条,行政处罚0条,行政强制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0条,政府集中采购0条,工作动态53条,其他文件0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不足问题。下一步,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遂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如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对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公开力度不够,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期望和需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公开形式与广大群众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内部和外部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等。
今后,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反馈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股室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全过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上网公开审核流程,落实公文公开标识属性,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上网信息必审查,公开信息必登记。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全县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充分发挥县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给予规范指引。
(五)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整合建设,整合资源,深化应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发挥新媒体等平台的优势,不断完善网络舆情回应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