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遂溪县住建局预算公开

作者: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来源: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时间:2018-02-28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城乡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省、市级的风景名胜区的申请;指导风景名胜区管理;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

3、审查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建设工程定额信息和地方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4、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的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资质的指导和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

5、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理。规划城乡住宅与房地产市场;指导、协调房地产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上报工作。

6、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资金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资金管理规定办法及相关措施。

7、指导和监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建筑材料新技术 、新工艺以及散装水泥、新型墙体的推广应用工作。

9、负责县城、镇区燃气行业的规划、项目初审;指导全县燃气行业及市场、安全监督、负责全县《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初审上报。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单位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预算范围但不需要独立编制预算的4下属单位(规划研究服务中心、造价站、安全监督站、城建大队)。

2、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我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股、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事股、住房改革和保障管理办公室。我局总编制数100人(含规划研究服务中心、造价站、安全监督站、城建大队以及6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情况是:局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规划研究服务中心编制8人;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编制7人;造价管理站编制5人;城建大队编制20人。现实有财政供养人员72人,其中在职48人,退休24人。

二、财政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单位2018年预算收入为125812144.00元,支出预算为12581214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01131.00元,比2017年减145436136.00元,原因是:住房改造及治污等项目一般公共拨款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拨款33511013.00元,比2017年减4492809.00元,原因是:住房改造及治污等项目政府性基金拨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47098.00元,比2017年增404220.00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资以及住房改革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5027.00元,比2017年增398918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退休费调增;商品和服务支出5008380.00元,比2017年增4631580.00元,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并入新业务,而相应增加本单位额外业务及以项目费。

三、关于“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70000.00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参观等项目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与2017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000.00元,与2017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增减了。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008380.00元,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邮电费55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6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业务费4000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4631580.00元,主要原因是: 上级主管部门并入新业务,而相应增加本单位额外业务及以项目费。

五、政府性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原因是:我局没有做政府性采购的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实际情况适时追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共有定编车辆2部,均为一般公务车。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单位暂时还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的工作。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预算表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含政府经济科目_(169001)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0206_(169001)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0-13(169001)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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