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遂溪县住建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遂溪县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遂溪县住建局概况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 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遂溪县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遂溪县住建设局是主管城乡规划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和建设事业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发展战备、规划并指导实施。(2)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城乡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省、市级风景名胜区的申请;参与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3)审查大中型工程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的组织实施工作。(4)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的准入、工程招标投标;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指导和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5)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理,规范城乡住宅与房地产市场。(6)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资金管理工作。(7)指导和监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8)负责县城、镇区燃气行业的规划、项目初审,指导全县燃气行业及市场、安全管理和监督。(9)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七个股室,包括 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股、 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事股、住房改革和保障管理办公室以及10个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局本级以及纳入决算填报范围但不需要独立编报的4个下属事业单位即遂溪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遂溪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遂溪县城乡规划研究中心、遂溪县城镇建设管理大队。
第二部分 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度总收入3197.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197.64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182.5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一是节能环保支出中的农村环境保护收入比上年增加了702.26万元;二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中的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比上年增加了1661.46万元。
本单位2015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均为0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度总支出3197.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97.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6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4.6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07.21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73.51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3.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05万元,主要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长以及退休正常增加所于致。
3、节能环保(类)支出88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80.04万元、自然生态保护702.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507.3万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自然生态保护比上年大幅增加的原因。
4、城乡社区(类)支出1975.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8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6.1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61.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76.41万元, 增长892.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方面安排的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 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9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5.88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农林水类支出和住房保障类支出预算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7.6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64.57万元,增加1712%,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764.57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9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5.88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农林水类支出和住房保障类支出预算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7.6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64.57万元,增加1712%,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764.57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其他一般服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0.0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污染防治180.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702.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6.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61.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8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1.82万元,下降22.16%。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万元,下降12.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9.66万元,占47.5%;公务接待费支出10.68万元,占52.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6万元,其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9.66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1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检查之类。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为91.05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8.29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暂时还没有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第四部分 遂溪县住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