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遂溪县住建局预算公开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6-04-29 点击数:- 分享到:

 

 

 

 

2016

遂溪县住建局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年遂溪县住建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况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6年遂溪县住建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6年一般公共 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6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6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6年遂溪县住建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城乡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省、市级的风景名胜区的申请;指导风景名胜区管理;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

3、审查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建设工程定额信息和地方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4、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的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资质的指导和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

5、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理。规划城乡住宅与房地产市场;指导、协调房地产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上报工作。

6、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资金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资金管理规定办法及相关措施。

7、指导和监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建筑材料新技术 、新工艺以及散装水泥、新型墙体的推广应用工作。

9、负责县城、镇区燃气行业的规划、项目初审;指导全县燃气行业及市场、安全监督、负责全县《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初审上报。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单位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预算范围但不需要独立编制预算的4下属单位(规划研究服务中心、造价站、安全监督站、城建大队)。

2、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我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股、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事股、住房改革和保障管理办公室。我局总编制数100人(含规划研究服务中心、造价站、安全监督站、城建大队以及6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情况是:局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规划研究服务中心编制8人;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编制7人;造价管理站编制5人;城建大队编制20人。现实有财政供养人员64人,其中在职43人,退休2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况

2016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6022.1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4153.237万元增长率为129.2%, 主要原因是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改造资金安排收入预算以及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收入预算安排比上年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6022.1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4153.237万元增长率为129.2%, 主要原因是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改造资金支出预算安排以及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增加。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6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45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9.51万元,增长了93.2%,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预算安排公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公车运行费增加以及增员增加了人员办公经费。其中:邮电费6.012万元,包干业务费8.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28万元,业务费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预算共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到2015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共有定编车辆2部,均为一般公务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单位暂时还没有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第二部分  2016年遂溪县住建局部门预算表

2016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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