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写,本报告内容涵盖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遂溪县政府网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东山路18号,邮编:524300,电话:0759-776229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群众最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多点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政策信息公开,加大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城镇燃气安全、住房保障、自建房安全、安全生产、绿色建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转发各类政策解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开,进一步保障公民权益,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健全信息审查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发布前保密审核、发布后有效性管理,促进公开工作更加规范,确保公开内容合理合法。
(三)梳理规范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一是继续做好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等栏目公开,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乡村垃圾治理等工作的标准征求意见、标准公告和标准规范文本。二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县长信箱、咨询投诉、网站留言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群众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收到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2件,本机关书面答复1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咨询类5件,征求第三方不同意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5件。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进行了及时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加强常态化信息公开。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便民合法的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通过遂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包括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指南、工作动态、部门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栏目内容引用不够规范;二是“工作动态”栏目原创内容较少,内容不够深入;三是更新时间不及时,更新内容不够贴近群众。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梳理细化政府公开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项目和内容,规范栏目间引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二是持续做好深化政策解读工作。积极转发各类政策文件,全面开展政策解读,拓展群众了解便民利民政策的途径。深入,充分发挥全局各股室的积极性,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好各股室积极性,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