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保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广东加速推进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

作者: |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时间:2024-05-22 点击数:- 分享到:

  日前,广东参加了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组织的全国红树林保护年度修复工作推进情况线上会议,与浙江、福建、广西及海南四个省份就《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积累的经验做法进行汇报与交流。

  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修复司总结了《行动计划》下达以来我国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取得的突出进展。据统计,全国红树林面积现已达约3.03万公顷,我国已成为全球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长国家之一。截至2023年底,全国完成新营造红树林约700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约5600公顷,分别占《行动计划》设定目标的77%和57%,基本实现了工作阶段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全国现有2.9万公顷红树林被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2.05万公顷现有红树林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涉及红树林的自然保护地近96处,大部分红树林得到有效保护。红树林保护修复标准体系逐步健全,科技攻关成果显著,出台了系列红树林保护修复指南、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互花米草等有害物种防控有所突破,正在积极探索红树林种植-养殖生态耦合模式以及红树林碳汇监测技术方法研究与开发交易实践。目前,湛江、深圳、浙江均已完成了首笔红树林碳汇开发交易探索。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卢丽华副司长和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杨锋伟副司长在会上作出了“各省份敢于迎难而上,工作有站位、有特色、有亮点,所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值得推广学习”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同时,强调广东、广西、海南作为全国红树林营造修复的主战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抓住2024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关键年,凝心聚力形成工作合力,不折不扣确保完成任务。

  一是要科学划定红树林营造地,做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退塘还林的相关补偿安置工作,深入推广红树林营造和养殖的生态耦合模式;二是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用好现有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资金渠道的同时,引入社会化多元资金参与,撬动政策杠杆自主探索红树林造林奖励指标省内流转交易,学习耕地占补平衡模式,先修后占开展岸线整治修复工作;三是要建立无瓣海桑、拉关木等外来物种监测预警机制,重视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四是各省要督促各地市按照《红树林生态修复手册》、《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等技术标准和规范文件开展项目后期管理,项目验收之后继续开展不少于3年的后期管护,提高新营造红树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五是要持续提升已通过造林合格面积认定红树林造林质量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因管护不善项目出现超过40%红树林死亡的,将在下一年度相应扣除造林奖励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六是要重视红树林营造修复数据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加强红树林营造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为国家抽查做好准备。

  会后,为加快完成红树林营造修复国家任务,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汕尾、阳江、湛江、茂名等4个红树林营造修复任务完成进度严重滞后地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集中座谈,各地市分别汇报了目前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厅有关负责同志指出,红树林营造修复国家任务是“硬任务”,也是必须完成的任务,绝不能推诿、打折扣、拖进度,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主动性与能动性,打破跨部门跨地区间工作壁垒,优先以自然保护地实验区养殖塘为主战场营造红树林,将红树林营造修复与海岸线整治修复、“百千万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相联动,助推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加快实施,力保2024年底提前完成全市红树林营造修复总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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