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我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我县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湛江市 2019 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
政府门户网站既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也是本地政府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情况,也间接反映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当地政府部门服务意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神风貌等多个方面。遂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县政府网站”)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各镇各单位为共建单位。县政府网站原由县府办信息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去年机构改革后转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管理维护。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分工负责,合力共建;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
为明确责任分工,我局制定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表》(见附件1)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表》(见附件2)。各镇各单位作为网站的共建单位,要根据两个《保障表》按时按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同时,县政府网站是各镇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也是各镇各单位展示本单位工作成效成果的重要窗口和主要渠道。各镇各单位在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设置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各镇特色或单位职能、工作目标及达到宣传效果最大化等目的要求,对子网站(或所负责的专题专栏)进行个性化设计,并与我局协商落实。为了能更好向人们展示我县的历史文化、各种优势和丰富内涵,我局设置了“走进遂溪”、“遂溪旅游”和“招商引资”栏目。这三个栏目的责任单位,要把如何更好展现遂溪底蕴和魅力,如何吸引更多游客到遂溪旅游、吸引更多客商到遂溪投资置业为出发点,精心设计,认真选材,栏目页面及其内容力求做到丰富、实用、生动。
二、建立健全内容保障工作机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抓好落实,搞好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明确信息保障员。两个《保障表》中提及栏目的责任单位(除信息公开内的“领导分工”栏目外),至少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保障员,通过子网站或相关栏目(含专题专栏)后台向县政府网站发送信息。为方便工作沟通和加强网站管理,请需安排信息保障员的单位,填写《县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见附件3),于3月31日前报送到我局进行备案。尚未加入“遂溪县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群”的信息保障员,要及时扫码加入。“遂溪县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群”二维码(见附件4)。单位分管领导及信息保障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填写《县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报给我局。“走进遂溪”、“遂溪旅游”、“招商引资”三个栏目,需在4月30日前完成首次内容发布工作。
不需要安排信息保障员的栏目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该栏目内容的收集和核实工作,定期、不定期向我局报送相关图文资料,并对本单位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各单位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时,须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的,须向我局书面提交开设申请(申请式样见附件5),并安排好信息保障员及填交《县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已开设有专题专的单位不需要重新提交开设申请,但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题栏目日常信息发布,需填写《县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交到我局。如该专题专栏信息保障员与该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保障员为同一人,不需要重复填写。我局根据开设单位需求做好专题专栏网页开设工作。专题专栏的信息发布也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专题专栏涉及多个单位的,由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内容更新等工作。
(三)要加强“政民互动”答复回应。公众通过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提出的留言事项,由上级政府网站后台或县府办信息室根据留言内容派发给相关单位受理答复。各受理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处理、详细解答,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要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不涉及国家秘密。如有违反,由县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各镇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政府网站相关内容的收集、编辑、审核和发布等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文责自负”及“一事一审”等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发布到县政府网站的信息须经本单位责任领导审批,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各镇各单位要根据两个《保障表》中的要求,按质按时做好我县政府网站及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中的各项工作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凡在其他媒体或网页上公开了的政务信息,其单位也须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里进行及时公开。
四、加强检查监督
我局将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表》,每周星期四对相关单位的工作动态(或政务动态)进行检查,并在遂溪县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群内公布检查结果,督促未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或政务动态)的单位信息保障员进行整改。此外,我局根据两个《保障表》内的分工安排,每季度对各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网民留言答复情况等进行检查汇总,形成工作简报向各镇各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向县府办督导室及县纪委党风政风室报送。
附件:1、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表
2、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表
3、县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
4、“遂溪县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群”二维码
5、开设专题专栏申请表式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8、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9、湛江市 2019 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
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