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三旧”改造国有土地使用权
遂溪县“三旧”改造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经遂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所对以下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现将挂牌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注:工程项目保证金200万元):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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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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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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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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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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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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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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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国土资(市场)[2011]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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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城镇遂
海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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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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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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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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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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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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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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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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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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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地规划:按遂溪县该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要求使用。
容积率为≤7.5,建筑密度≤50%,绿化率≥30%,建筑总面积:28500平方米。建筑其它见县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书》遂规条字[2011]37号文。以上两宗土地以现状捆绑上市转让,地上建筑面积746.8平方米。
三、预公告期,从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10月29日止,凡参加竞买者,必须在预公告期限内征得县汽车修配厂的95%以上职工同意安置方案以及在该地上的80%以上住户同意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竞买者须凭以上协议书方能参加报名竞买;竞买成功后,竞得者须在摘牌后三个月内与余下住户解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否则责任由竞得者负责。
四、挂牌竞买期限自2011年10月30日至2011年11月22日下午4时正。
五、缴纳履约保证金及购买挂牌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8日下午4时正。
六、竞买者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方可参加竞买,竞得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报建等相关手续并动工建设,否则被视为弃权。
七、本次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
八、缴纳保证金开户名称:遂溪县国土资源局,开户行:农行遂溪县支行,帐号:628001040015075。
九、本次挂牌转让的地块成交后,成交价款必须在十天内交清,所需缴纳的出让金及有关税、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挂牌转让地块的咨询由遂溪县土地交易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遂溪县土地交易所
联系人:吴生、陈生
联系电话:0759-7759092
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90号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
遂溪县土地交易所
二0一一年 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