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环保公示

遂溪县遂城顺雄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 |
  • |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8-07-31 16:01:21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遂溪县遂城顺雄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真:7762056
 
项目名称: 遂溪县遂城顺雄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遂溪县遂城顺雄塑料制品厂
建设地点: 遂城镇工业加工区
环评机构: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为5022.43㎡,建筑面积为3167㎡,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厂房、候工室、食堂、办公室、停车棚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节水滴灌带1000万米,PE管80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租赁湛江新科食品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活动,只需安装生产设备即可,无工程施工阶段。
营运期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吸粪车抽运至遂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PE管机、注塑机冷却用水及PE管试的水都是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可达标排放。一般固体废物塑胶边角料、包装废物,回收后综合利用;包装废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打印正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