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遂溪雷林加油站改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遂溪雷林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真: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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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遂溪雷林加油站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遂溪雷林加油站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遂溪城月镇207国道太平路口 |
环评机构: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在现有加油站的基础上拆除原罐区油罐,扩建原罐区容积,进行双层罐改造,新增埋地卧式油罐5个,分别为30㎡92#汽油罐1个、30㎡95#汽油罐1个、30㎡98#汽油罐1个及50㎡0#柴油罐2个,总体积140㎡(柴油储量折半计入总容积),新建油罐为SF罐双层油罐,同时更换1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利用3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另外本项目拟调整油气管道系统,重建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 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站油气进行回收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旱作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池处理后用于站区道路清洗及晒水仰尘。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沉淀隔油池、储罐检修产生的废油,隔油池产生废油(每两年清理一次),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