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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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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8-08-22 08:52:41 点击数:-
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根据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申请,遂溪县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膨化料机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噪声、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8年8月20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7761689  传真:0759-7762056邮箱:1411659397@qq.com
    通讯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 遂溪县环境保护局(邮编:524300)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机组技术 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遂溪县黄略工业开发区湛江国雄饲料公司内       3.建设单位: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机组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遂溪县黄略工业开发区湛江国雄饲料公司内,占地面积为33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组新的膨化料机组,淘汰旧的燃煤锅炉,新建一台8吨的生物质锅炉,将原产能15万吨/年扩建至23万吨/年(其中猪料从原产能6万吨扩建至8万、鱼料从原产能1万吨扩建至3万吨、禽料从原产能8万吨扩建至12万吨),增加膨化机、烘干机各1台、粉机2台、混合机1台、制粒机1台、分级筛1台,新增8吨生物质锅炉1台,淘汰4吨燃煤锅炉1台,8吨生物质锅炉配套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1台,增加处理污水30t/d装置一套。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委托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遂溪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12月12日以遂环建函[2012]79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粉碎机、混合机、锅炉、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对强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各类包装废物、原料粉尘、锅炉治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及锅炉燃料燃料产生的灰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原料粉尘、锅炉治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及锅炉燃料燃料产生的灰渣交由专门客户回收。
  (三)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遂溪县环境保护网(http://suixihbj.gov.cn/)公示期间,遂溪县环境保护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膨化料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
    项目四面场界的昼间、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5-2008)2类标准。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遂溪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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