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遂城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遂溪县遂城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真: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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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遂溪县遂城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 |
建设单位: | 遂溪县遂城镇卫生院 |
建设地点: | 遂溪县遂城镇东山北路48号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包括拟拆除院内西侧4栋1层空置平房、1栋1层医疗垃圾暂存间及1栋3层(局部2层)空置楼房,及建设1栋8层(含地上7层、地下1层)门诊综合楼。拟扩建门诊综合楼基底面积1280.32㎡,总建筑面积11437.28㎡,建筑功能包括注射室、手术室、门诊、病房等。项目共设病床300张(230张为利用原有,70张为新增),设置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及中西医结合科等。项目扩建前后均不设置传染科、牙科。项目总投资3423.2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77.5万元。拟在门诊综合楼的第五层增设员工食堂,内设2个基准灶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 :综合废水(病床废水+门诊废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检验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遂溪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汇合综合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遂溪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环保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交由具备回收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置。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