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遂溪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7名,一次性招录完毕。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28周岁(1991年6月30日-2001年6月30日出生),如在法院从事速录员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报考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8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七)有较强的电脑速记和语言表达能力。
(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2019年6月30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通过遂溪县人民政府网(//www.topx1.com)和遂溪法院网(http://www.zjsxcourt.gov.cn)发布的公开招考公告,下载并填写《遂溪县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①网上报名的上传《报名表》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邮箱sxfyzgk@126.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聘”。②现场报名的把填好的《报名表》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送到遂溪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6号,法院办公大楼5楼506室)。
报名者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①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7月19日下午17:3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②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3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地点:遂溪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6号,法院办公大楼5楼506室)。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理。
(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⑤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⑥个人征信证明[上网或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在证明正反面写上: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柜台(或征信中心官网)打印,征信情况属实(个人签名并盖指模)];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⑧《遂溪县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与报名表照片同版))。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报考人员。对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我院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参加速记、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二)考试与面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1.速记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庭审电脑记录能力。速记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依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参加速记考试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参加考试考生人数少于1:2比例的,按参加考试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速记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www.topx1.com)和遂溪法院网(http://www.zjsxcourt.gov.cn)公告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招考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速记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60%与40%计算考试总成绩。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总成绩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www.topx1.com)和遂溪法院网(http://www.zjsxcourt.gov.cn)公布。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招录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www.topx1.com)和遂溪法院网(http://www.zjsxcourt.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考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没有发现问题予以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限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四、相关待遇
1、工资标准为每人4100元/月(包括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
2、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假待遇。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遂溪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9-6542692。
附件:《遂溪县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遂溪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