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遂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卫生强县”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县组织基层卫生院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2019年遂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名额:50名。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份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年满35周岁及以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职称和执业资格等条件限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
(三)报名地点: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端州校区运动场(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6号)。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须网上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张;
3、交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暂缓就业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毕业生报名只需提供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提供的学习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所提供的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要一致。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单位招聘摊位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亲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大1寸相片。
4、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书资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七、资格审核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被接收,发给考生《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现场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现场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及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下午14:30开始;
面试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体检、考察、公示,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5年。
(二)对未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须在2年内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条款,凡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录遂溪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759-7771010(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9-7710628(遂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1、2019年遂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溪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