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北坡镇镇区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创建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北坡镇人民政府决定划定交通管理重点区域,在划定的交通管理重点区域内禁止停车。同时为缓解镇区停车难问题,镇政府租用鲫鱼塘村地块等举措,增设鲫鱼塘停车场、鲫鱼塘鸡行停车场、市场西停车场、北坡中学后门停车场以及北坡镇政府应急停车场等公益性停车场,供群众免费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区域
(一)省道S290文明路以及中兴路区域。
(二)省道S545拥军路以及翟屋村口往红绿灯路段区域。
(三)镇区其他未划定停车位区域。
二、违法停车处罚
上述三个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公示,公示后设半个月宣传劝导期,于2024年1月16日正式施行。
四、请有停车需求的市民群众自觉停往免费公共停车场,并遵守停车场管理。
遂溪县北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