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2021〕46号 关于印发《港门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港门镇人民政府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4-27 点击数:- 分享到:


港府〔2021〕46号


关于印发《港门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夯实民政领域社会救助信息基础,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助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港门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港门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港门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湛江市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我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信息系统为基础,以信息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整治基层信息数据乱象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逐项落实整改,全链条规范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加工、交换、存储、使用等流程,全面理清和解决数据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提升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治理内容

  (一)数据不全问题。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流浪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不规范为治理重点,实现民政领域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查询、发放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深入整治材料缺失、预算收支信息缺失、流浪救助对象信息错误、自建系统数据不全、社会化发放渠道不统一等问题,解决线上线下流程不同步、不一致等问题。

  (二)数据不准问题。以社会救助信息共享不畅为治理重点,建立健全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深入整治信息查询周期偏长、核对报告有误差、入户核查不到位、

  预警“一刀切”、死亡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解决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三)数据不细问题。以救助资源分散、救助效率不高为治理重点,汇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等各类救助帮扶信息,统一困难群众认定、经济状况核对、救助对象需求发布。深入整治救助对象动态监测不到位、主动发现不健全、困难群众数据库不详尽、认定结果共享不足、数据挖掘分析基础薄弱等问题,解决救助资金错发、漏发、重复发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瞄准数据完整性做到应录必录。一是补全“ 一证一书”。严格按照“一证一书”要求,对申请低保、特困、低收入和临时救助一般程序的家庭采集完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授权书,确保救助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规。 二是落实流浪救助对象登记。各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落实“一人一档”,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详细记录每名救助对象入站接待、站内服务、寻亲安置、离站返乡等过程信息。四是规范采集流浪救助对象人像。各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按照《全国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人脸识别技术使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采集受助人员头像数据,确保人像有效识别。

  (二)聚焦数据准确性做到应查必查。一是定期入户复查。各村委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入户动态定期复核、复评,并依托省民政厅开发的入户手机小程序进行入户走访,完成采集影像资料和定位信息。二是迅速处理预警线索。系统一年两次信息化复核在保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进行预警。对预警、日常管理、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反馈以及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各村委会要快速组织入户核实,及时处理。三是校正资金发放账户。按要求正确填入银行户名(银行卡持有人姓名)及账号信息,检查确认救助家庭发放账户与户主名字一致性。使用家庭成员、亲属、监护人等银行账户的要备注说明,并附佐证材料。

  (三)锚定数据及时性做到应推必推。一是及时上报死亡信息。落实流浪救助对象死亡强制报告制度,各村委会按规定逐级报告死亡人员情况,并在系统登记死亡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二是及时推送寻亲信息。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各村委会在24小时内为其进行寻亲信息登记,将受助人员寻亲信息发布到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等平台;对7日内未能成功寻亲的受助人员,及时书面报请公安机关采集 DNA 信息比对,并将工作数据和反馈结果录入系统。

  (四)盯牢数据可靠性做到应改尽改。一是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省厅将完善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和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强化信息系统业务联动、信息共享、高效运行。对数据逻辑错误、办理时限超期、数据差异过大等问题加大预警提示,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工作人员处理。二是规范系统操作。实行全流程信息化操作,各村委会做到“申请一人,录入一人;退出一人,核减一人”,线上与线下同步进行。除紧急程序的临时救助外,严禁线下审批完成后再事后补录信息。三是及时核查疑似死亡线索。省民政厅每季度开展在保对象与殡葬火化台账信息比对,市民政局每月与市公安、卫健部门进行死亡人口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县民政局每月开展在保对象与殡葬火化台账信息比对,我镇及时将疑似死亡线索下发各村委会调查核实,各村委会每月10日前组织调查核实,重新确认救助待遇,提高工作时效。

  (五)着眼数据普及性做到应用尽用。一是健全信息反馈校正机制。加强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各数据源单位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提高数据接口承载能力,提升数据核对效率,提高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核对错误数据双向反馈机制,及时将群众提出的存疑数据反馈至数据源提供单位,由数据源单位核实并更新共享数据。二是依据系统名册发放资金。取消各类统计手工报表,通过系统数据导入规财统计台账软件,核对校正管理系统、实际发放、统计台账数据,确保“三账合一”。三是为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在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与业务工作双向验证,提高决策参考服务能力。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1日至4月14日)。我镇制定《港门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内容、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时间节点等内容,并做好行动的全面部署动员。

  (二)摸清底数(202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各村委会对社会救助数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社会救助信息数据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倒排时间表,指定责任人,对照政策抓好整改。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于 4 月 27 日前报县民政局备案。

  (三)自查自纠(2021年5月至 9月)。各村委会每月进行数据对比,对发现的数据差异做到立行立改,省厅将对问题较多、差异较大的地区进行通报,对数据治理中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督办。省民政厅采取委托第三方的形式,指导各村委会规范操作、落实整改。

  (四)集中攻坚(2021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采取交叉检查、专项督查、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开展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成效评估,重点攻克典型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

  (五)巩固拓展(2021年12月31日)。各村委会及时总结上报当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治理和风险防范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是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现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各村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我镇成立由分管领导全敏军委员任组长、公共服务办主任黄凯任副组长的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各村也要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压实专项治理主体责任,认真细化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

  (二) 紧盯问题,立行立改。各村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自查自纠中要深入细致,不走过场,对发现数据差异和风险管理问题的要及时整改,确实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对暴露的问题和管理上的风险点,要认真分析原因,抓紧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优化和完善工作流程,切实堵塞数据管理漏洞,整体提高社会救助数据质量。

  (三)健全机制,完善功能。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动态监测系统数据信息,对数据明显存在逻辑错误或每月数据变动较大的进行预警提醒,督促抓好整改,提升系统数据质量。加大“数字政府”“智慧民政”建设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牵头建设“大救助”业务模块,大力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拓展系统手机 APP 的电子授权、人脸识别、活体检测等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便捷性。

  (四)强化督查,确保效果。镇公共服务办将联合镇纪委办,对各村委会开展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专项治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对工作组织实施好的,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及时通报表扬;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慢、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推进专项治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有关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建立台账,及时报送。一是各村委会按照《港门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台账》填报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二是各村委会按照《 港门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统计表(202年1-12月)》分别填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的数据。我镇将根据各村委会上报的数据对实发账户(姓名、身份、账号、金额等)进行比对,每月对核查进度等情况进行统计。三是各村委会按照《港门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检查登记表》的检查内容及检查细则,每月排查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治理,确保各级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港门镇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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