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自愿提供服务为统领,坚持“服务”为抓手,发挥“积分制”量化管理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体制、强化合力,不断提高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能力,实行积分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每月设置基础分100分,镇志愿者协会对志愿者积分进行管理。按照年度积分在85上为优秀;75-85分之间为良好;60-75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一张贴在积分榜,每年度一汇总,作为志愿者考核定等、获得实物奖励及一些社会服务等优惠政策主要依据。
三、严格标准
(一)积分细则
1.心愿人物质需求:捐价值50元以上物品 10分
2.参与助学、助困、助残等活动、提供实物帮助 10分
3.为孤寡、孱弱老人、特困人员提供家政服务、水电维修等日常服务 10分
4.与困难家庭、空巢、独居老人、残疾人、刑释矫正人员结对帮教帮扶 15分
5.为单亲家庭子女辅导课外作业 5 分
6.参与村委会日常治安巡逻 5 分
7.及时报送辖区房屋、工地安全隐患 5 分
8.参与村委会重大活动 5 分
9.参与村委会每周义务大扫除 5 分
10.参与村委会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10分
11.参与村委会各项宣传活动及会议 5 分
12.参与村委会文明劝导 5 分
13.参与上级组织的各项技能培训 5 分
14.积极主动协调家庭矛盾 5 分
15.参与一次献血活动 5 分
16.认养绿地、参与义务植树活动 5 分
17.开展文明礼仪、传统美德、禁烟、文明行驶环保等文明宣传活动。 5 分
(二)激励措施
年底对志愿者积分进行汇总、整理、定等、奖励、通报,由村委会全程督办,将奖评结果报至镇志愿者协会备案。
1.积分达到良好等级的,奖励镇卫生院免费体检1次;
2.积分达到优秀和良好等级的,享有评优、慰问优先政策;
3.积分达到合格等级的,奖励厨房用品1件;
4.积分等级为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四、星级评定
为表扬志愿者对社会各界无偿奉献的服务精神,鼓励更多优秀的志愿者投入到志愿者服务行列,特制定志愿者奖励机制。
奖励形式:
(1)授予星级志愿者称号(小册子)
(2)颁发证书
(3)每月举行志愿者活动,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讲座
奖励细则:
1.星级志愿者评比标准。
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满1小时以上为一分,一个年度积满50分为一星,以此类推,最高为五星即:
50分=☆
100分=☆☆
150分=☆☆☆
200分=☆☆☆☆
250分或以上=☆☆☆☆☆
每个年度评一次,根据对部门的贡献可适当加分,评选不单以活动能力评论,还将以其表现是否符合志愿者行为作为参考。志愿者须在每年12月1日前交回小册子给办事处统计时数或分数,进行年审,以便参加志愿者评选,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证书颁发标准
以星级志愿者为标准,积极参加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团体,经讨论决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关心、支持和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证书。每年审核评选一次。
优秀志愿者奖,评选条件:
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无私奉献,能为集体多做好事。在青年志愿者中有较好的影响,乐于助人,关心他人。
五、志愿者积分奖励及兑换制度
(1) 志愿者积分奖励是志愿者激励制度的内容之一,是志愿者最直接的奖励内容,凡参与港门镇志愿服务队组织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都应当获得相应的积分。
(2) 志愿者积分可用于购买服务时间和真实货物,每次交易时须按照积分兑换规则进行支付。
(3)“服务时间”是指以时间或次数为单位进行的非现货服务,如洗一次衣服、一次理发、志愿者代购上门、学习辅导课时和旅游配套服务等生活、学习、旅游等方面的服务。
(4) “真实货物”是指将积分换算为货币后直接购买货物,如洗衣粉、大米、菜油、背包、衣服、鞋子和装饰品等货物。
(5) 志愿者积分来源有多种途径,如志愿服务时长的积分、推荐志愿者注册的积分、捐款积分、介绍合作单位的积分等。
六、志愿者考核制度
第一条 志愿者的考核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为原则。
第二条 考核内容涉及志愿者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第三条 志愿者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 志愿服务活动考核与服务单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的12月进行考核。
第四条 志愿者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优秀:考核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考核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不合格:70分以下。
第五条 志愿者有以下情形者,不得考核为优秀志愿者:
1、不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培训者;
2、不服从招募办管理者;
3、不注意志愿者形象,不按要求正确穿着、佩戴志愿者服装、装备者;
4、任何环节的集结中,迟到(5分钟以上)、早退(半小时以上)者; 对有事请假者需本人以各种通讯方式与主任说明原因;
5、服务期间慵、懒、散、拖导致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者。
第六条 考核优秀的志愿者,港门镇将给予表彰,同时将推荐参加办事处以上级别的相关表彰。
第七条 港门镇对志愿者考核工作负总责,对本考核办法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