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府发〔2020〕号
各有关单位、村委会:
为深入推进遂溪河罗屋田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战,进一步细化落实《2020年遂溪县罗屋田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的目标任务,压实各部门、村委会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如期实现水质攻坚目标,根据《关于遂溪河治污攻坚工作的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全面攻坚专项行动,决战决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罗屋田桥省考断面2020年均值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为建设美丽新遂溪作出黄略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配合遂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主动配合县相关部门对遂溪河源水河范围内的排污口进行点截污或沿河截流及建设人工湿地,清淤整治,种植草皮护坡等。
(二)加快推进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综合采取措施,加快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督促未开工村庄的抓紧开工,已开工的加快工程进度,已完工的加快投入运行,要确保年底前100%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三)大力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对遂溪河、源水河大力开展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行动,保障水体水质改善。充分发挥镇河长办枢纽作用,加强日常巡河制度落实,推进镇村两级河长高效科学巡河履职,持续深入开展遂溪河“五清”“清四乱”行动。
(四)强化沿河禽畜养殖排查整治。对沿河已清理的小型无证照养殖场全面进行排查整治,对复养的全面取缔。组织农业、环保、兽医、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和沿河村委会,对未纳入上年清理的禽畜养殖场开展核查,采取措施进一步进行整治。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专项执法检查,对无环保手续或手续不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加强沿河工业企业监管。加强沿河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配合上级部门落实好“双随机”抽查执法,强化日常排污监管,严格开展涉水企业排污情况检查督查;重点整治沿河“散乱污”企业(场所);突出抓好重点污染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转达标排放指导工作,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超标排污行为。
(六)巩固打击非法洗砂场的成果。加强对沿河非法采砂、洗砂、堆砂场打击力度,杜绝洗砂废水入河。对已取缔关闭的洗砂场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管,防止非法洗砂场死灰复燃。
(七)加强推进农业污染源控制。禁止养殖废水、屠宰废水直排入遂溪河、源水河。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科学种养技术推广力度,倡导生态健康种植养殖模式,提高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大量减少污染物排放。
(八)加强生活垃圾监管处置。统一加强监管沿河村庄生活垃圾,严格落实集中收运无害化填埋处理机制,严禁垃圾抛河增加水体负荷。
(九)加强舆论监督与宣传引导。邀请市县有关媒体对我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对污染河流的不良现象进行曝光。要结合实际做好打好打赢攻坚战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标语、横额、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引导社会各方积极主动参与治污攻坚工作,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动员、合力攻坚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时间节点
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按照相关工作计划,做如下时间节点要求:
1.确保年底前沿河村庄100%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2.持续深入开展遂溪河“五清”“清四乱”行动,争取11月底前取得显著成效;
3.对沿河禽畜养殖场排查整治,12月底前基本完成;
4.对沿河非法采砂、洗砂、堆砂场打击力度,杜绝洗砂废水入河,12月底前基本完成;
5.沿河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配合上级部门落实好“双随机”抽查执法,强化日常排污监管,该项工作长期坚持;
6.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该项工作长期坚持;
7.沿河村庄生活垃圾,严格落实集中收运无害化填埋处理机制,该项工作长期坚持;
8.通过新闻媒体、标语、横额、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引导社会各方积极主动参与治污攻坚工作,该项工作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实现罗屋田桥省考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是重点工作任务。各部门、村委会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咬定既定目标,坚持靶向不变、力度不减,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完成任务,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压实治污责任。各部门和村委会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主体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分工,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而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或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
黄略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