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府发〔2022〕29号
各成员单位、村委会:
现将《黄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遂溪县黄略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黄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2〕6号)和《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安〔2022〕5号)要求,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深刻吸取县内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聚焦关键问题、薄弱环节,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认真研究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坚决扭转近期事故高发态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全面下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两个清单”,推动实现安委办实体化运行。
二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实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厘清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编制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认真评估涉及安全生产的取消下放事项,主动向镇委镇政府“交单子”。
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不认真履职、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涉及非法采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事故,不仅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还要专题研究是否符合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国家“粉6条”“有限空间4条”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依法明确五年内或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其他追责措施;对建筑施工领域中项目负责人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
六是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商渔船碰撞、“三合一”场所、“两客一危一重货”、危大工程等重点领域,对所有行业、所有领域、所有企业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在立项阶段对可能涉及安全生产风险的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联合评估;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实行联合审批机制,新建危化品生产建设项目按规定进入化工园区;不符合矿业规划、达不到国家及地方最小开采规模的,不得批准或备案。
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所有建筑工地开展发包、分包行为全覆盖检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涉事企业,研究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提请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违法转包、分包和挂靠典型案例。
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制定建筑施工领域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严厉查处项目部和劳务单位安全生产各搞各的、没有实行统一管理等问题。
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私搭乱建铁皮棚等违章建筑、利用面包车或商务车非法营运、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打非治违”实行“四个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的作用。
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对同类问题屡查屡犯、反复发生的,依法顶格处罚;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镇级应急管理局每2个月至少通过省执法信息系统报送1个典型执法案例,实现报送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坚决报送纳入全国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
十二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应急办具有安全生产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配足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
十三是重赏重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向社会公布政府服务便民热线12345、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热线12350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联系方式,鼓励公众对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吹哨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机制。
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直报制度,依法核实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相关举报投诉;对存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在本辖区规划发展、政策执行、工作布局中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交通、餐饮、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领域纾困问题,防止企业因经营困难、安全投入不足引发事故。
(二)道路交通方面。深刻吸取湛江“3·31”、河源“4·1”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的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全链条、全过程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排查“人、车、路、企、技、管、救”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封闭非法及设置不合理的中央隔离缺口,深入开展夜查酒驾、拼包车整治、农村地区整治“三大行动”,深化落实“企业画像、驾驶人画像、重点车辆画像”制度,全面排查处置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突出隐患车辆、人员和企业,重点查处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大检查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深刻吸取茂名石化“3·30”装置泄漏着火事故、中科炼化“9·19”闪爆事故等教训,对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作业是否安全、隐患是否排查、风险是否可控”安全三问;一查企业是否落实开停车、检维修许可管理,是否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条件,是否落实“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等要求;二查是否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关键工艺参数是否设置安全联锁、自动化系统是否投用运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且有效执行;三查防雷、防爆、防汛等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熟悉岗位涉危化品危险特性,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处置能力;四查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化品,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化品行为。
(四)建筑施工方面。深刻吸取佛山顺德“3·9”重大涉险事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3·25”钢筋掉落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开展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治理行动,对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全覆盖开展发包、分包行为检查。加强对建设单位履行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履行监管责任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把劳务队伍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加强危大工程和交叉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等规定。
(五)渔业船舶方面。深化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抓好涉渔“三无”船舶清理行动、涉渔船舶安全执法行动、落实船东主体责任行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动、商渔共治共管行动、开展事故调查问责追责等“六项行动”。狠抓商渔船碰撞、渔船、商船碰撞等问题,严厉打击擅自拆除、关闭渔船防碰撞系统的行为,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抓住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六)工矿安全方面。深刻吸取惠州“2·18”“3·7”、清远“4·3”等爆炸事故教训,对照工贸企业10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即“粉6条”“有限空间4条”等,扎实开展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对照台账清单,逐一开展整改。加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治理力度,深入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采代建、以采代探、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
(七)消防安全方面。针对佛山“4·7”火灾较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各类批发市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实施打非治违、清理违规住人、完善防火分隔措施等源头治理措施,逐个镇摸查建档、逐个镇验收过关。把高地大(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老幼古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人员密集、隔离点等重点场所盯紧盯死盯实,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镇应急办、消防专职队、派出所组织实施)
(八)城镇燃气安全方面。深入实施《黄略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突出整治“七个重点”,特别是加快推进对2000年前建成运行的老旧燃气管道进行更新改造,有力有序推进燃气管道、场站设施改造升级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在用气场所全部安装并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规划建设办牵头、派出所、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消防专职队等依据《黄略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九)油气长输管道方面。突出管道集中分布区、高后果区、门站、阀室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排查,加大非法破坏管道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及时更换老旧管道。(应急办组织实施)
(十)桥梁、渡槽方面。配合市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湛江市桥梁和渡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2021年至2022年总体工作方案》(湛安〔2022〕1号),全面完成其中遂溪涉及的6座危桥、4座渡槽整治任务。(规划建设办牵头、农村农业办依据《湛江市桥梁和渡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2021年至2022年总体工作方案》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实施)
文化、教育、旅游、民爆、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其他所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黄略镇安全生产特点,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自查自纠。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企业要不折不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立即对本地区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深入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专项检查。镇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从“条”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见附表1)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督促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根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开展综合检查。镇政府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组织若干个综合检查组,对村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推动、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综合检查将贯穿大检查工作全程,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组织实施,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等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风险研判分析。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聚焦民航、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商渔船碰撞、“三合一”场所、“两客一危一重货”、危大工程等重点领域主要风险,做到“召开一次研判分析会、明确几项工作重点、提出几条对策措施”,确保风险研判到位,事故防范到位。
(六)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各部门要梳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及时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交单子”,提请予以研究解决。对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七)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力打好危化品、燃气安全两场专项整治攻坚仗;巩固提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益做法,坚持不懈、继续完善3大类24项长效机制。
(八)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对2021年以来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影响较坏的一般事故“100%回头看”,对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考核巡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100%回头看”,确保事故教训吸取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九)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符合条件的,一律移交、应交尽交。对安全生产隐患屡教不改的,一律顶格处罚。要结合安全宣传“安全生产南粤行”,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实行闭环管理。
(十)组织开展专家暗访。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针对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要组织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深入排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上级专家暗访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督促进行整改治理,并及时提醒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一)加大安全宣传曝光力度。有关成员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报道经验做法、突出成效。要会同镇委宣传办制定新闻报道工作方案,及时曝光各重点领域生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点人、点事、点具体,曝光一批、警示一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成员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任务分工。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镇应急管理办。
(二)强化问责问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有关企业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建立结果检验成效机制,具体将在《黄略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中予以规定。
(三)严格纪律要求。各成员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加强大检查期间疫情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四)强化信息报送。应急办在粤政易设立“黄略镇安全生产工作群”,安排各村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企业信息员加入工作群,加强沟通协调。逢周三,应急办汇总信息后向县局报送《黄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与此同时,应急办将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并形成工作简报,适时向全镇通报有关情况。(镇应急办联系人:钟秋丽,联系电话:778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