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镇领导批示指示精神,遏制我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苗头,维护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坚决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消防安保攻坚战,现将《黄略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黄略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9年9月22日
黄略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镇领导批示指示精神,遏制我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苗头,维护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坚决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消防安保攻坚战,结合《黄略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我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实际,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9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刻反思和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等手段,集中整治和消除电动自行车各类火灾隐患,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镇委副书记王国金组长,陈达龙(塘口派出所所长)、廖明震(黄略村派出所所长)、庞靖波(南亭派出所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安委办公室),由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王权利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各村委会、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阶段安排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8日前)。各村委会、企业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9月28日至12月15日)。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31前)。及时总结提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形成长效机制。
五、整治内容
1.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组织市场监督、科工贸等部门依法落实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职责,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管理。要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技术标准要求,加大检查、抽查力度,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依法进行查处。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将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器部件相关技术标准的,作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的重点打击内容,依法进行查处。
2.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考核内容,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各镇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应依法依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区域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和充电的清理行动,加强对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没有主管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楼院,各村委会、企业负责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责任。
3.开展电动自行车清查和违规停放、充电治理。村民委员会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挥基层综治工作平台作用,联合辖区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员等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尤其是集资楼、小产权房的电动自行车停放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
4.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各村委会、企业、单位要组织集中建设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要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建设标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库(棚)。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电动自行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自行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室外设置确有困难的,可在室内采用不燃材料完全分隔,设置独立防火单元作为电动自行车库(棚)使用,并同时配套设置简易喷淋等灭火设施。
5.大力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水平。各村委会、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模式,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采取全面排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套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台账资料。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警示群众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向社会公告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在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城中村、集贸市场等区域的宣传栏、停车库、楼梯等明显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提示。积极扩大宣传范围,发动社会力量入户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督促群众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督察,提请政府制定出台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技术整治标准,严密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次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迅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推动工作尽快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这次专项整治,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具体的分工和任务,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共同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聚力发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消防安全委会将加强对各村委会、企业、单位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将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尤其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遂溪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要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强化常态长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各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要结合实际,从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778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