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河头镇镇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提升市容市貌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头镇人民政府决定划定交通管理重点区域,在划定的交通管理重点区域内禁止停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区域
(一)省道S375遂江路禁止停车。
(二)省道S375文明路未划定停车位区域。
(三)省道S375益民路未划定停车位区域。
(四)省道S375文化路未划定停车位区域。
(五)镇区其他未划定停车位区域。
二、违法停车处罚
上述三个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4年2月2日起公示,公示后设半个月宣传劝导期,于2024年2月17日正式施行。
四、请有停车需求的市民群众自觉停往免费公共停车位,遵守市场管理。
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附件:
河头镇禁停位置图以及公共停车位位置图
文明路市场禁停区域(农村信用社、文化路北路段)
文明路、文化路及益民路公共停车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