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头镇召开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会议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11-07 点击数:- 分享到:

为更好地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部署,帮助有关部门在制定正常离任村干部相关政策上提供依据,2019年10月31日,在河头镇第一会议召开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会议。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党组织、民政工作村两委干部等40人参加。

河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耀斌在会上做工作部署安排。一是明确采集对象。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镇级政府任命、有备案担任过党组织职务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未经批准的国家单位担任村干部或离任后进入国企(机关)、受刑罚处罚、任期未满足条件(1949年12月前离任)、属外国国籍等人员不包含在录入范围内。二是按时间截点落实工作目标。按照先由各村委会负责落实排查确定正常离休干部人员名单再交给镇政府社会事务办统一录入系统,全部工作要求15日前完成录入。各村委会需收集资料包括正常离任村干部身份证、户口簿、任职相关材料和登记表,需在13日前完成收集工作。三是严格按规定及有关程序进行筛查。要求村“两委”干部在收集有关材料的同时,要落实按照规定及相关程序进行检验该干部是否符合条件。收集正常离任村干部名单要经公示5日,并经过党员大会讨论确定符合纳入正常离任村干部名单再将全部资料送到镇民政办进行审核。

河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彬恩对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村委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时间截点内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交由镇民政办完成录入。二是实事求是。排查离退休村干部的身份证明、期限年限等材料时必须遵从客观事实条件,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严格杜绝造假。三是加强领导。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作为工作小组长,牵头完成信息收集工作,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办要作为牵头部门抓好落实,互相协调完成工作。四是按时保质完成。严格落实时间截点,按时完成。同时干部身份核查过程中要加强对信息采集相关程序、有关要求的解释,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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