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河头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遂溪县政府门户网站(//www.topx1.com/)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河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头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6547128,邮箱:ht757622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总体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配强配齐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员,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持续建立健全制度,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二)及时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将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入本镇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件,其中:乡镇工作动态43条,政务公开文件10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河头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镇认真落实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发布内容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准确规范。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定期更新工作动态,根据县政务网站的栏目分类,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到相关栏目,确保政府信息栏目按时得到更新。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主动公开脱贫攻坚、医疗、养老、就业、环境保护、惠农政策等相关领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红色河头”微信公众号、遂溪融媒等政务新媒体,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和更新我镇疫情防控、社会热点、政府工作动态等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做到政府工作公开透明,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制度》,扎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开展政务公开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公开自查工作,规范平台日常管理,对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去标识化处理,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水平。2022年,我镇组织信息公开小组成员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知识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年的工作中,河头镇就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今年每季度通报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河头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运营等。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总量少,未能真正满足群众需求。二是本乡镇在政务公开工作由于更换人员,导致新接任工作的人员经验不足,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把握上有所欠缺。三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深,公开意识还较为薄弱,服务成效不明显,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水平还需提高。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发布内容尚存在错别字、内容表述错误的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县府办信息公开室、县政数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多向其他乡镇取经学习,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增加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并且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把本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内容质量提高。三是严格信息审批制度。对公开信息认真审核,并定期对网站栏目和发布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增强部门协作能力。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和人员职责,确保部门间信息通畅,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