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洪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12-31 点击数:- 分享到:

  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快推进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三位一体协同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2020年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江洪镇制定了总体实施方案。按照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确保了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基层政府公信力和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将遂溪县江洪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人员。2020年2月,面对突发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江洪镇以建立群防群治的防控大格局,筑牢基层社区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为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线上线下组织社工志愿者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党委班子领导带头学习,带动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提升了基层干部的普法以及疫情防控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法治政府意识深入人心。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党委会议等会前学法,由分管副书记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建立了学习台账和学习档案。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5世界土地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在全镇机关、学校、村社和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努力提高法制宣传、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组织江洪镇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于5月在九个村委(社区)全面开展第三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暨扫黑除恶专项法治讲座。于8月、9月邀请江洪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向江洪镇辖区九个村委干部群众作《民法典》专题宣讲。把学习宣传贯彻好民法典与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效结合,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充分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活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大对环保、国土、信访条例、反邪教、禁种铲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通过现场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社干部,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及遂溪县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和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

  三、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我镇严格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的工作要求,以及遂溪县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具体实施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完善征求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征求社会公众及人大代表、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意见。二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江洪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行政执法体系,2020年推行重点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法治化和规范化。

  四、优化基层公共服务,实现法律服务均等化。

  我镇于坚持加强监管与优化服务相协调,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手段。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作用,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组织开展企业守法帮扶行动,帮助辖区内企业建立不低于法定监管标准的内部管理制度。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抓手,完善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在镇村普法的作用,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向镇村一级延伸,推动法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和法律服务均等化。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力负面清单制度。

  首先,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市、县要求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严禁擅自设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条件,严禁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其次,完善权力运行标准和程序。厘清干群权力界限,依法针对本地客观实际情况,列清单对各项行政权力进行管理,将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大型农村公共工程建设、村集体公共资产管理、扶贫资金申请、低保五保申请等项目列入清单,将于法无据的各项委托下放事项一律取缔。

  六、落实基层行政复议,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职责向政府集中,探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建立败诉案件总结分析、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制度,明确如发生出庭应诉情况,则我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均要出庭应诉,确保出庭应诉率进一步提升。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治力量。

  七、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江洪镇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靠前工作,最大限度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江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2020年共调解21件案件,调解成功20件,其中涉及的大部分调解案件是邻里纠纷、合同履行纠纷以及损害赔偿纠纷等,对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则疏导其通过仲裁、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的工作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八、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实现基层治理良性运行。

  2021年,我镇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整合资源,草拟规范性文件,始终坚持有效制约权力、完善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根据上级立法进程,及时完善相关行政程序规定,明确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完善权力运行模式,增强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同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实现基层治理良性运行。

  2021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治镇的领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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