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炮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社区) 未成年人文体场所和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04-30 点击数:- 分享到: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的教育平台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文体场所和设施建设,务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省、湛江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精神,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文明和谐村(社区,拓展未成年人校外活动空间,丰富未成年人的校外文化生活,培养未成年人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发挥村(社区的教育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创建标准及内容

  村(社区未成年人文体场所和设施,要按照阵地、队伍、活动、制度四个方面,达到"四有"标准。具体标准及内容如下:

  (一)有阵地 

  1)在村(社区居委会建立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设有"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统一标志牌。

  2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包括室外活动场所和室内活动场所。活动场所面积原则上要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规【2004167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根据我镇实际,室外活动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室内活动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3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原则上要有独立场所,暂不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可采取资源共享,阵地整合的方式解决,确保村(社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需要。

  4)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文体活动设施。如健身娱乐设施和桌椅、电视、电脑、录音机、照相机、VCD(CD)机、少儿图书机文体器材。

  (二)有队伍

  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至少建有四支队伍。

  有一支专、兼职工作者队伍。由村(居)委会牵头,联合村(社区)内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员组织,配备一支由村(社区)工作者和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员辅导员组成的专、兼职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负责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各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有一支志愿服务队伍。组建一支素质较高、责任心强、懂得村(社区)教育规律、热爱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并有一定专业特长(比如教育、艺术、法律等),自愿为村(社区)未成年人服务的志愿者队伍,扶助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开展文体活动。

  有一支“五老”队伍。由村(社区)内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组成。对未成年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配合村(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对网吧、书刊市场等村(社区)文化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监督,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对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进行举报。

  有一支少儿文体活动队伍。将村(社区)内的孩子组织起来,培养、发展其多方面的文体特长,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使孩子们在健康有益的活动中受到教育和熏陶。

  (三)有活动

  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要精心设计富有村(社区)特色、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活动载体,努力形成一批主题鲜明、新颖生动、富有趣味、感染力强的品牌活动项目,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融入到各种教育活动中去,让孩子们在身体力行中认同道德模范,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良好习惯。

  突出健康快乐、自主参与。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使未成年人在活动中接受熏陶、增强体质、学会做人。

  突出共创和谐,开展亲子互动等家庭活动项目。组织好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双休日、寒暑假的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外生活,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

  (四)有制度

  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要建立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镇、村(居)委会分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镇、村(居)委会主要领导牵头,联席会议成员由境内学校、村(居)委会、市场管理监督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家长代表、志愿者代表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工作,部署任务,使各项教育活动得到有效落实。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文体场所要建立村(社区)未成年人档案和人力资源档案。村(社区)未成年人档案包括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数量、年龄结构、爱好特长、家庭情况、思想状况等。重点关注村(社区)问题少年、贫困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根据其不同需求进行帮扶和管理;村(社区)人力资源档案包括辖区内志愿者队伍和“五老”队伍的基本情况。

  建立定期活动制度。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要定期组织活动,根据上级精神,配合镇、村(居)委会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安排活动内容,制定活动计划,并利用寒暑假和重点节日、纪念日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使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各村(社区)要把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纳入村(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工作任务,年底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文明村(社区)的重要条件之一。

  任务目标

  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本着全面部署,重点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2020年,全镇重点建设至少21个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

  评比表彰

  为促进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年内镇文明办将对全镇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评选表彰一批先进活动站。今后,镇文明办将对各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将其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谋划、制定方案、抓好试点,按照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创建标准,积极推进活动站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体场所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确保活动文体场所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镇文明办要加强协调督导,及时了解情况,强化信息反馈。要协调教育、民政、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在工作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活动文体场所建设等方面的优势,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创造条件。要协调文化、公安、市场管理监督等部门加强对村(社区)文化环境的治理,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协调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科协等有关群众团体,充分发挥群众基础广泛、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方式灵活的优势,协助村(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要协调企业和乡贤达人积极支持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通过结对帮扶、阵地资源共享、协力共建和爱心帮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的投入,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

  (三)抓好典型。本着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抓好试点,确定有一定工作基础的村(社区)作为示范点,重点扶持,抓出一批未成年人活动文体场所建设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典型示范,推动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站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界炮镇人民政府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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