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发[2023]62号
关于印发《界炮镇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居)委会、有关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提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水平,根据《遂溪县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委政府领导同意,制定《界炮镇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遂溪县界炮镇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界炮镇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三资”平台)的作用,提升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水平,夯实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和监管基础,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规范化,资产和交易数字化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实时掌握农村集体资产动态变化情况,为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在清产核资工作时,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对有权属争议的、难以界定的资产资源,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置,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公开民主的原则。清查过程中要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代表会议确认。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资产的形成过程,从有利于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社会稳定出发,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全面核实确认资产、资源产权归属。
(四)坚持以村为主的原则。清产核资工作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作用,牵头对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
(五)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利用好各方的改革、确权、登记成果,形成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合力。
三、清产核资的对象、范围、方法
(一)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已撤销但仍保留集体资产的经济组织如旧大队、生产队等,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居委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
(二)范围。清产核资范围主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草地、滩涂、水面(海域水面除外)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建设用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也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围,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现金、债权债务、银行存款、所有者权益等。
(三)方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分类实施。一是为确保清查准确性,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遂溪“三资”平台现有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经济合同台账等资料为基础,以区域正射影像图为参照,运用数字化描边或实地测绘技术,结合实地盘点的方式进行资产、资源和经济合同的清查;二是做好非经营性资产清查和登记,参照经营性资产做好数字化描边或实地测绘,完善资产信息;三是加强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利用现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以森林一张图数据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数据库、不动产登记(集体使用权)宗地数据库、行政村土地调查界线为基础形成资产工作底图,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四是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通过“三资”平台和账本、报表、银行对账单等,完成各村银行存款和账面现金的清查,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四、重点任务
(一)清查核实集体资产
为解决以往清产核资工作深度、清晰度和标准化程度不够、信息登记更新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对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进行全面清查。按照国家、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报表填报要求,对清查出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资金、资产清查,要以会计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
(二)统一资产编码和数据标准
1.统一资产编码。各集体经济组织在登记系统时要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息录入服务平台,包括单位全称、简称等必要信息,同时生成集体经济组织编码。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编号赋码,按照资产权属集体经济组织编码、资产分类代码和资产流水号等相结合的编码规则,实现资产编码唯一。
2.统一数据标准。对接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明确取数方式及数据来源,统一相片标准和拍摄要求,规范平台上传的数据及附件的格式,实现资产登记标准化。资产的录入、归档应包括技术总结、工作报告、影像数据、数字化描边四至图或实地测绘宗地图、资产现场实拍图等相关资料。
(三)进行数字化描边或实地测绘
为提高资产清查准确度,全面摸清集体的资产资源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要求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资产资源进行数字化描边,并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测绘,资金由县统一安排。以“三资”平台的“资产云图”系统为基础,一次性导入全县所有村集体的高清正射影像底图、用接口方式调用土地所有权属地图数据和属性数据、房地一体化的地图数据和属性数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比对校验,符合条件的导入平台数据库。通过数字化描边或实地测绘确认资产资源、的位置、面积、利用现状、权属情况等,并将数字化描边或实地测绘成果叠加到“三资”平台中,实现资产资源可视化、一张图、智慧化管理。
(四)提高“三资”数字化监管水平
将集体资产资源坐标、图片、合同、财务等信息录入“三资”平台数据库,引入地理标识系统,显示资产的产权归属、合同状况、资产原值和地理坐标等信息,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资产交易、财务管理、产权管理等相关内容统一纳入“三资”平台的“资产云图”系统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以数字平台链接资源与市场,推进平台与政务系统、金融系统等对接,常态联动,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大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实时分析、实时预警、实时反馈,构建资产交易、合同签订、租金收取、日常开支、预警提醒等“三资”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链条,实现全链条规范,全方位透明、全过程监督,实现科技赋能,创新监管模式。
(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完善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运用效益。要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对资产变动进行及时更新,定期抽查资产登记情况;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
五、进度安排
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以2023年8月25日为清查登记时点,资金以2023年8月30日为清查登记时点。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式,在2023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3年8月前完成)
1.成立工作小组。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工作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相关办公室主任、财政所所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清产核资人员构成为“2+2+2+1”(第一个“2”是镇街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1名、镇街规划建设办工作人员1名;第二个“2”是村“两委”干部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名;第三个“2”是经济合作社社长1名、村民代表1名;“1”是镇街纪检监察办工作人员1名,负责对清产核资全过程进行监督),安排相关工作人员。
2.台账整理。以“三资”平台的管理台账为基础数据,以收集与清产核查有关的土地承包台账为基础,按不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资产类型进行整理分类,并汇总出包含承包方姓名、资产类型、土地类型、出租地块面积、合同交易信息、资金账目等内容的《遂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清查核实表》《遂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清查核实表》,为清产核资奠定基础。
3.制作工作底图。以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镇村区域正射影像图和自然资源管理数据为基础,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通过“图解法”制作清产核资调查工作底图。
4.开展宣传培训。要利用自媒体、电视、网络、印刷宣传标语和政策手册等办法,广泛进行宣传动员,为清产核资营造良好氛围。组织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就本次清产核资具体操作规程、开展方式、工作要求等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清产核资顺利开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按照本方案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总结经验做法,补齐短板,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统一要求做法,在全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保在202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0月中旬前完成)
对所辖村组清产核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要及时组织开展成果验收,编写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清产核资健全完善“镇(街)负总责、村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开展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2.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镇纪委派出监察组对清产核资整体工作开展进行监督检查。
3.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辖区内资产资源进行盘点查实、数字化描边或实地测绘、拍照等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清产核资全程监督。
(二)广泛宣传培训
镇(街)两级专班要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动员发动广大村民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做好分析,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统一政策界限,统一资产处置口径,形成清产核资的政策体系。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政策把握不准以及有关重大紧急事项等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涉及清产核资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要及时受理、稳妥处置,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步实施。
(三)强化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共同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承担专班牵头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自然资源部门提供房地一体登记、卫星正射影像图等基础数据资料;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村办企业登记情况,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财政部门提供会计账目和资金相关资料,确保清产核资工作专项经费及时到位。
(四)加强督导考核
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镇(街)专班要在清产核资的各个环节,深入各村组检查指导,督促各村组既要积极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也要注重稳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促进清产核资工作稳步推进。要建立信息直报制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联系,提出对策和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把清产核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