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界炮镇网格化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界炮镇党政办 | 来源:界炮镇党政办 | 时间:2018-12-05 点击数:- 分享到:

 

机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界炮网格化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界炮镇委员会

     界炮镇人民政府

                                                                                                                               2018814

   

界炮镇网格化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

实施方案

 

为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以下简称“创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文明镇,根据遂溪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两年行动计划(2018-2019年)》《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6年版)》《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版)》《遂溪县2018年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实地考察部分”和“问卷调查部分”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网格化“创文”的八大任务

(一)思想文化建设

1.刊播公益广告

    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镇创文办(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广场、车站、公共厕所),教育(中小学校),镇规划办(建筑工地围挡),镇物业所(商场超市),镇文化站(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依托公共文化阵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综合文化站),镇社会事务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镇教育组(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

3.展示规范守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在行政辖区展示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相助;在自然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展示村规民约),教育(在中小学校展示学生守则),机关单位服务办事窗口(在本单位展示行业规范)。

4.专题展览道德模范事迹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图书馆、文化馆)。

5.设置文明餐桌提示

 责任单位:食药监督所

6.公共场所礼让互助

①公车上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②村委会、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政府所在地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责任单位:镇客运站①,②之交通路口、公交车站),各村委会、镇直机关单位②之村委会机关所在地)。

7.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全镇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每个村委会有实用的体育设施且正常运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8.公共文化服务提升

镇级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9.文化名镇、文化名村建设
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完好,无人为损坏或疏于管理现象。

责任单位:界炮镇政府

10.文明旅游引导

旅游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11. 开展志愿服务

村委会及主要交通路口、交通场站、医院商场、超市、公共图书馆等重要公共场所设有志愿服务岗(站),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12.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村委会、公共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运用多种形式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责任单位:镇创文办

(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新闻媒体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宣传

责任单位:镇创文办广播电视镇团委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

 责任单位:镇教育组

3.村委会家庭教育有场所、制度、活动和台账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4.村委会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制度、活动和台账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5.公益性文化设施接纳未成年人有安排

①未成年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②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6.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

①有专门的工作场地;②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③有心理咨询电话或网络咨询热线;④有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工作记录。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7.网吧管理

①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未成年人禁入警示牌;②实名登记并查看身份证;③无未成年人上网。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

8.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①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②无歌厅、舞厅、卡拉OK 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③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④校园周边取缔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⑤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教育镇社会事务办镇文化站镇计生服务办镇物业所网信办。

9.主要公共场所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教育镇社会事务办镇文化站镇计生服务办镇物业所网信办。

(三)政务优化

1.政务大厅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无庸懒散拖现象。

责任单位:镇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医院、商场超市、银行网点、宾馆、(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责任单位:镇计生办(医院),镇物业所(商场超市),各银行,食药监督所(宾馆),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镇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

(四)市场管理

1.诚信建设制度化

①有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镇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食品销售管理

超市、集贸市场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责任单位:镇物业所(超市集贸市场)、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工商所。

3.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五)市政设施建设

1.道路完善

①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0%,排水设施完善;②街道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责任单位:镇规划办

2.无障碍设施建设

①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且不被侵占;②政务大厅、商场超市、新建社区、医院、室外公共厕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良好。

责任单位:镇规划办,镇物业所

3.文明公厕创建

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六)公共场所“六乱”整治

整治以下场所脏乱差即“六乱”现象(乱摆卖、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拉挂、乱涂写画)。具体如下:

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车站、集贸市场、餐饮店

责任单位:镇规划办镇物业所镇工商所镇城乡清洁办派出所

2.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及公路、铁路、江河湖渠沿边沿线

责任单位:镇规划办镇农业办

3.村委会

行政辖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良好,无乱扔吐现象;各自然村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七)生态环境保护

1.镇辖区无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镇规划办,镇城乡清洁办

2.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

 责任单位:镇城乡清洁办镇物业所、万家美公司。

3.饭店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责任单位:镇物业所镇食品药品督所

(八)公共安全维护

1.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达标

政务大厅、村委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中小学校、车站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责任单位:镇各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镇物业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各村(居)委会、镇教育组(中小学校)。

2.城市避难场所建设

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场所设施、功能完备。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

3.公共秩序维护

①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站点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在重要场所有效开展文明引导。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物业所

②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医院、机场、车站、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镇食药监督所(宾馆饭店)、镇计生办(医院)、镇客运站(车站)

③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站点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

责任单位:镇规划办镇城乡清洁办派出所镇物业所

④图书馆、纪念馆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镇文化站(图书馆)。

⑤交通秩序维护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乱穿马路现象;车站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派出所

【工作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引-实地考察》(请从以下邮箱的置顶邮件中下载。邮箱:sxmlzgc@163.com,密码:7762161)的要求并结合责任区域落实好八大任务。

二、网格化“创文”的区划及分工

网格化“创文”的地域范围为镇辖区25区域,即镇区十字路东片区域镇区十字路南片区域、镇区十字路西片区域、镇区十字路北片区域、金围村委会、南山村委会界炮村委会坦塘村委会雷公村委会周灵村委会大塘村委会赤伦村委会山内村委会芒溪村委会山家村委会西湾村委会老马村委会龙塘村委会同文村委会海田村委会安塘村委会箔寮村委会北潭坡村委会合沟村委会北潭居委会。现将地域范围划分为镇区25个网格具体见界炮镇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网格化责任区明细表》<附件1>,每个网格设挂点领导、挂点牵头单位领导;网格内设责任,每条责任设责任单位、网格长(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网格员(镇挂点干部和村委会干部),有关分工如下:

(一)挂点领导

负责全面部署、总体督导所挂点网格落实“八大任务”。

(二)挂点牵头单位

负责协助网格挂点领导,具体统筹落实所挂点网格“八大任务”。

(三)责任单位

负责对创文办督导考核组考察以及网格长、网格员巡查相应责任路段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接收,对网格长、网格员不能直接处理的问题进行处理,并保存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的台账(图文记录)。

(四)网格长

1.负责安排巡查方式,确保团队(网格长、网格员)开展巡查,依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引-实地考察》指标发现问题。2.对不文明行为者宣传创文内容,对自身执法权力范围内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置。3.巡查当天将团队发现的问题以《界炮镇网格化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问题记录表》(附件2)形式汇总反映至本单位。

(五)网格员

1.对不文明行为者现场宣传创文内容,对自身执法权力范围内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置;2.巡查当天将发现的问题以《界炮镇网格化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问题记录表》(附件2)形式报给网格长。

(六)网格内所有单位和个人

1.各单位负责依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引-实地考察》落实考察点创文标准化。2.所有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依照《界炮镇“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附件3)《界炮镇“门前三包”责任实施方案》(附件4)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七)“实地考察部分”的责任单位

负责依照《遂溪县2018年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实地考察部分”的分工,对各网格不能独力解决的问题作处理。

三、巡查时间

每个工作日均进行至少一次巡查。在迎接省测评的前30日以内,不排除在周末开展巡查。

四、整改期限

    自问题发现之日起7日内(含发现问题当日)。

五、考评办法

(一)网格内考评

1.范围:一个网格内部。

2.周期:日常。

3.方式:自行决定。其中挂点领导对网格“创文”工作进行督导每月至少1次。

(二)网格间考评

1.考评机构

创文办督导考核组组织实施。创文办督导考核组由人大、镇纪委镇组织办、镇创文办等部门派员组成。

2.实地考察考评

创文办督导考核组成员通过抽签组成若干小组,统一时间分别考评若干网格组。考评时间随机决定,一般不超过3个连续的工作日,不预先通知各网格。随机选取若干(一般不超过3个)能覆盖八项任务的考察点,对25个网格八大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测评并排名通报。

该项考评包括日常考评、月度考评(1次/月)、季度考评(1次/季度)、年度考评(1次/年)。其中日常考评以“加扣分项目”(见下文“加扣分项目”有关部分)列入月度考评、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中,季度考评结果是本季度月度考评结果的汇总,年度考评结果是当年度考评结果的汇总。

3.问卷调查考评

该项考评分季度考评(1次/季度)、年度考评(1次/年),年度考评结果是当年季度考评结果的汇总。由创文办督导考核组对全镇25个网格民众对创文的知晓率、参与度、满意率进行测评,并将结果排名通报。

4.加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

①被列为县级以上创文工作示范点或文明创建工作被县级以上表彰为先进单位的,或承办县级以上文明办大型活动的,县级的加0.5分,市级的加1分,省级的加3分,中央级的加5分(最多加5分)。

②被考核单位文明创建做法被县级媒体宣传推广的,1项加0.5分(最多加3分),被市级媒体宣传推广的,1项加1分(最多加3分);被省级媒体宣传推广的,1项加3分;被中央级媒体宣传推广的,1项加5分。

③因创建工作突出受到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每次加1分(同一事项不累加)。

④当年获得国家、省、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文明办对我创文测评时加分的,每一项加10分。

2)扣分项目

①不按通知要求参加创文工作会议的,缺席1次扣0.5分;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上报创文工作相关材料的,每次扣0.5分;对下发的文明创建工作部署方案,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的,每项扣0.5分。

②没有创文工作机构,没有明确的创文工作分管领导,没有专职或兼职的创文工作人员,没召开创文专项工作会议,没有创文经费投入的,每项扣0.5分。

③受省、市、县级通报批评的单位,县级扣1分,市级扣3分,省级扣5分。

④同一问题被创文办督办2次以上的扣1分。

⑤被创文办以《整改督办令》形式督办工作的扣1分,相关责任人被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的扣2分,被以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形式问责的扣3分,被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形式问责的扣4分。

⑥存在问题被县级媒体曝光的,一个问题扣1分;被市级媒体曝光的,一个问题扣3分;被省级媒体曝光的,一个问题扣5分。

⑦凡出现“负面清单”问题的单位,综合考评中不排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相关会议上作检查。

5.考评等次

考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

  优秀:90分(含)以上;

  良好:80分(含)—89分;

  一般:70分(含)—79分;

及格:60分(含)—69分;

不及格:60分以下。

六、奖惩办法

根据《界炮镇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奖惩方案》,以考评结果为依据,对工作积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责对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方案由界炮镇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界炮镇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网格化责任区明

2.界炮镇网格化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问题记录表

3.界炮镇“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4.界炮镇“门前三包”责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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