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03-25 点击数:- 分享到:

  2019年以来,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县的发展战略,围绕“和谐遂城”发展思路,参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6-2020 年)〉实施意见》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深化建设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现将我镇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做法

  2019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心,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力保障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工作水平,把推进法治政府与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制度建设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我镇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镇政府着重抓好法治政府制度建设,促进制度建设的规范化。镇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了工作队伍,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需经费。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各级领导,层层负责。三是及时制订下发了《遂城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按步推进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畅通渠道,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我镇不断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规则,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决策权,建立分级自主决策的决策体制,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决策前的论证制、决策中的票决制和决策后的责任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以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为基础,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和领导者个人独断专行。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在遂城镇省定贫困村下洋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遂城镇坑里园文化广场建设等项目中,均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三)加强培训,积极开展宣教活动

  1.加强培训力度,建强干部队伍。针对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开展了普法教育、依法行政教育等培训。镇委镇政府联合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2.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6.14”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日,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座谈会、图片展等深入学校向学生们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食品安全法法》以及保护铁路设施等一些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开展“三项测评”、“创建平安遂城”、扫黑除恶等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我镇共出动法制宣传车100多台(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40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

  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有关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对外公开。通过在公开栏张榜公布,通过会议、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公开党务、政务、村务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今年,我镇充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事项。如通过办公楼大厅电子屏,流动公开本年度的行政事项;通过镇大院宣传长廊,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强化机制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我镇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基层问题在基层解决”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不断畅通化解矛盾渠道,健全多种方法化解矛盾的机制。我镇目前化解矛盾的渠道有司法、行政、信访、12345热线等。今年来,结合综治维稳“六项专项整治”、党政领导干部“驻点直联”等工作,采取受理总台接访,定时走访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并全面落实跟踪解决,截止12月网上受理信访件90宗,目前已办结82宗,办结率为91%,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六)完善行政监督,强化监督行政行为

  依法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接受同级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及时向同级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法,建立投诉举报和查处制度,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来信受理管理等制度,建立行政问题的反映,实行不规范执法行为查处的通报制度。在对全镇各个行政部门实施行政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调查、核实处理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二、依法行政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进行了班子成员集体讨论, 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最后形成决策建议。反对搞“一言堂”,以决策的公开化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完善制度,确保民主决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如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过程中,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由群众代表提出合乎实际、可操作的办法,在综合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确保贴民心、顺民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执法资格准入

  一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工作制度。凡是辖区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执法证件,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领证审核”工作制度。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资格审查,申领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如辅警、协管员等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只能协管,不能执法。三是严格执行“考试发证”工作制度。对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应当参加本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并进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业务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发给行政执法证件。四是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岗位证,办公桌上摆放监督牌,公开姓名、岗位职责、监督电话等。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主动向当事人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其执法身份。执法人员不得超越《行政执法证》明确的执法区域和权限执行公务。

  (三)规范行政执法

  1.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职权分解工作,按照各项工作内容,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

  2.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制度作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民事纠纷及时进行处理。无发生因调处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3.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日制度。

  4.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及具体要求规范执法,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法律文书规范、程序合法。2019年,镇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全镇46个村(居)委会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将法律服务到村,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合法。全年全镇没有发生不规范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执法或不作为行为。

  5.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提交行政复议材料和应诉材料,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判决或裁定。积极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和法院的审理和协调。

  三、执法监督方面

  (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我们首先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未经培训或者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准上岗执法。其次,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指导和监督重点执法部门开展执法程序化建设。

  (二)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处罚备案报告制度

  要求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必须向县政府或上级司法部门备案,由县政府或上级法制部门审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及时向他们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司法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对镇站所及中心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四、其他方面

  (一)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按照市、县通知要求,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窗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效能;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制订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二)强化便民服务机制,全面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1.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理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公民,做到热情周到、有问必答,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因公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做到来人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推诿延误。

  2.完善限时办结制。在机关站所、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居)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执行限时办结制,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行业特点,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监督电话,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

  总的来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力度,争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遂溪县遂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