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遂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 | 来源:遂溪县遂城街道 | 时间:2023-06-21 点击数:- 分享到:

 遂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街道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街道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街道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街道编制了《遂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www.topx1.com/)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遂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地址:遂溪县建设路97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街道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街道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街道制定的规章;以本街道名义发布或者本街道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政府年度报告、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街道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本街道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站为:遂溪县政府门户网(//www.topx1.com/gkmlpt/link)

  2.本街道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遂溪县遂城街道办事处(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建设路97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街道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原则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街道设立的公共查阅点(遂城街道办事处)查阅。

  (3)公开时限

  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遂城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遂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遂溪县政府门户网站(//www.topx1.com/gkmlpt/link)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遂城街道党政办公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遂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况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不明确的,按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遂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6.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

  本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街道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遂溪县人民政府遂城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建设路97号

  邮政编码:524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7751878

  传  真:0759-7751878

  电子信箱:Scjdb7751878@163.com

  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遂溪县人民政府遂城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建设路97号

  邮政编码:524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7751878

  传  真:0759-7751878

  电子信箱:Scjdb7751878@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街道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街道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街道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9-7751878,传真:0759-7751878,电子邮箱:Scjdb7751878@163.com,办公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建设路97号,邮政编码:5243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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