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街道机关运行,明确各办公室职责职权,科学合理做好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街道各办公室的职责职权设置进行重新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财务、调研、印鉴管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二、人大遂城街道工委办公室。
负责联系驻本街道各级人大代表,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组织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等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
承担街道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辖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负责村(社区)事务监督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济工作以及基层政权、殡葬、敬老院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工作;协助医保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疗救助等工作;协助卫健部门开展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和重大妇幼项目宣传及防控、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家庭发展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劳动就业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科技、旅游、文化、体育、残联等工作。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村(社区)戒毒、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受理上级各部门批转来信来访、投诉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及处理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村(居)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负责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指挥调度县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行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承担规划建设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土地储备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程招投标、农村建房管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垃圾处理、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及林业管理、街道及社区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会同街道相关机构和县派驻(派出)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生活污水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者等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及应急处理。负责调查处理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监督指导生态保护修复,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有关专项督察整改。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信访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协助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及实施相关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它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公共事件进行处置的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化解安全风险;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做好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三防等方面工作。
十、社区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推进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推动“多网合一”。推进村(居)民自治,引导村(居)民积极参加村(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动员村(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对村规民约进行备案。支持和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管理村(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牵头做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发展村(社区)集体经济、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农村宅基地审批、农业农村、农村“三资”管理、“三资”服务平台管理、农业技术推广(水产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畜牧兽医、渔业、水利等工作。承担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负责编制执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商业、工业、招商引资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