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府发〔2019〕75号
关于印发《杨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杨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杨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遂溪县杨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
杨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我省实施到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关于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粤农农电〔2019〕7号)部署,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办〔2019〕15号)安排,结合杨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照《关于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粤农农电〔2019〕7号)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三清一改”工作,通过集中整治,实现村庄环境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
三、行动原则
(一)镇级主抓、多方参与
以镇为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以村为单位、农民为主体
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要从农民自己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大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
坚持环境整改与观念转变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工作。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和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治理成效不反弹。
(二)清理村内塘沟
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清理老旧(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
引导村民清理无保护、无利用价值的老旧住宅,对长期无人居住、无人修缮的废弃房屋及残垣断壁开展清理,实现村庄建筑整齐整洁。
(五)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内巷道的杂物,对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对未审批的乱搭乱建要予以拆除,彻底消除村庄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提升村容村貌。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各村可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等其他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
2019年1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启动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
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村也可根据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情况,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行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
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人物。各村要结合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2019年要抓住新年春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关键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
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农业农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镇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媒体上给予公布。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村庄清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强化执行责任
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镇、村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公开监督机制
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各镇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应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多方力量参与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
(五)构建长效机制
鼓励各村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六)及时调度情况
各地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各村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镇规划建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