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评选推荐活动启事
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评选推荐活动启事
近日,县文明委发出《关于开展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启动了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评选活动。本次评选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将评选出遂溪县道德模范、“遂溪好人”若干名。
凡符合道德模范和“遂溪好人”评选标准(见附件),在遂溪县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遂溪县道德模范、“遂溪好人”人选。各镇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要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先进典型;各行各业选树的先进典型如“最美工匠”“最美家庭”“最美教师”等也可优先推荐。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希望全县各单位、广大市民群众踊跃参加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评选活动,发掘推荐身边的“草根好人”“平民英雄”,积极关注、支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如您身边有事迹特别感人的典型,请于4月30日前向县文明办推荐(咨询电话:7749669;邮箱:w7749669@126.com)。
附件:
关于开展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遂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关于开展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县文明委成员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遂溪事业发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县文明程度,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工作部署及省、市文明办有关精神,县文明委决定开展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巩固我县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精神文明教育成果,推出一批事迹突出感人、群众口碑好、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遂溪好人”,运用榜样的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风尚,以道德力量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为加快建设美丽新遂溪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推荐范围
凡符合道德模范和“遂溪好人”评选标准,在我县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遂溪县道德模范、“遂溪好人”人选。各镇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要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先进典型;各行各业选树的先进典型如“最美工匠”“最美家庭”“最美教师”等也可优先推荐。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推荐类别及标准
(一)类别及其内涵
1.助人为乐类。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类。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类。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类。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每位候选人只能参加一种称号其中一个类别的推荐。
(二)推荐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好的先进个人。
2.已获“广东省道德模范”“广东好人”“湛江市道德模范”“湛江好人”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参与本届“遂溪县道德模范”推选;已获“广东省道德模范”“广东好人”“湛江市道德模范”“湛江好人”“遂溪好人”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参与本届“遂溪好人”推选。
四、组织机构
县文明委成立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推荐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县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下设评议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新闻界代表及县内有关专家学者组成。
主办单位:县文明委。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
五、评选程序
(一)启动推荐活动。以县文明委名义印发《关于开展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推荐活动的通知》,在遂溪县政府网等媒体刊登活动启事,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参与网上点赞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推荐候选人员。各镇、县人武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志联推荐道德模范和“遂溪好人”各2名;县文明委其他成员单位可各推荐1名。
(三)广泛征求意见。各镇各部门要按照道德模范和“遂溪好人”的标准,对所推荐的人选认真把关。采取适当方式向拟推荐人员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着重把好政审关,从事经济活动人员要着重把好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关。
(四)报送推荐材料。请各镇各部门经本单位党组织审定后,于4月30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一式一份)报至县文明办:1.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1)、“遂溪好人”推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材料应事迹真实、条理清晰、表述准确,事迹简介约300字,附一寸免冠彩照;2.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县文明办邮箱:w7749669@126.com,联系人:陈思佳,联系电话:7749669。
(五)确定当选人员。组委会就各镇各部门推荐的人员以评议的方式确定若干名正式候选人。5月中旬,将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在遂溪县政府网等媒体上公示。6月中旬,组委会确定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和第三届“遂溪好人”名单,并择期举办发布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把做好本次先进典型推荐工作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周密组织,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材料上报、网络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展现全县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力求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确保当选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二)重在学习宣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以报道评论、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形式,浓墨重彩地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要开展先进模范基层宣讲活动,发动先进模范到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讲道德、做好人的体会,引导人们见贤思齐。
附件:1.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推荐表
2.第三届“遂溪好人”推荐表
3.遂溪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名单
遂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首届遂溪县道德模范推荐表
推荐类别:
注:此表可按格式自行复制,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宋体,小四字体)。
附件2
第三届“遂溪好人”推荐表
注:此表可按格式自行复制,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宋体,小四字体)。
附件3
遂溪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名单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