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分组安排的通知
关于“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
分组安排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驻遂单位:
经县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定于8月 10日起对各镇、县直和驻遂副科以上单位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请各镇、各单位按照遂普办 [2015]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对县直和驻遂单位检查时间:2015年8月10日 —12日,共3天;
2、对各镇检查时间:2015年 8月13、14日,共2天。
二、分组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分为五个检查组,由欧卫副书记任总指挥兼第一组组长。
第一组
组 长:欧 卫(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社工委主任)
副组长:胡 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欧广伟(县法制局主任科员)
成 员:郑 坚(县财政局法规股股长)
王锦发(县司法局遂城司法所所长)
联系人:王锦发,联系电话:7759009、18938408270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邮政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遂溪支行、工商银行遂溪支行、建设银行遂溪支行、农业银行遂溪支行、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检查镇(3个镇):洋青镇、岭北镇、建新镇
第二组
组 长:吕汉武(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李志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田桂(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梁文涛(团县委副书记)
陈汉沙(县司法局科员)
联系人:陈汉沙,联系电话:7791362、18938408293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科文广新局、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公路局、县教师进修学校、遂溪一中、遂溪二中、遂溪三中、遂溪四中、大成中学
检查镇(3个镇):遂城镇、杨柑镇、界炮镇
第三组
组 长:马成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陈秋怡(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张国华(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蔡秋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叶昌权(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
联系人:叶昌权,联系电话:7791360、13229521628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地税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法制局、县公用事业局、县粮食局、遂溪供电局、遂溪电信分公司、遂溪移动分公司、遂溪联通分公司、县自来水公司
检查镇(3个镇):黄略镇、乌塘镇、城月镇
第四组
组 长:苏国亮(副县长)
副组长:杨亚安(县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
陈日胜(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陈 达(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
李凤莲(县司法局科员)
联系人:李凤莲,联系电话:7791373、18312105368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国税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畜牧兽医局、遂溪烟草分公司、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检查镇(3个镇):港门镇、北坡镇、草潭镇
第五组
组 长:周马胡(县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冼国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国球(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陈 泉(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
文涛宇(县司法局法宣股副股长)
联系人:文涛宇,联系电话:7791373、13659726398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物业局、县水务局、县农机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行政服务中心
检查镇(3个镇):河头镇、江洪镇、乐民镇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
四、回收资料
1、成立或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文件;
2、普法年度计划、总结;
3、“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4、“六五”普法终期检查评分表(自评)。
中共遂溪县委宣传部 遂溪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遂溪县司法局 遂溪县普法办
2015年 8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