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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界炮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核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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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界炮镇党政办 | 来源:界炮镇党政办 | 时间:2019-06-10 10:21:14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粤府办C2014]28号)《湛江市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县级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涉渔“三无”船舶管理,消除安全生产隐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镇政府决定对涉渔“三无”船舶开展全面核查登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涉渔“三无”船舶开展全面核查,准确掌握涉渔“三无”船舶底数;通过登记建档,将涉渔“三无”船舶纳入镇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同时,为逐步解决涉渔“三无”船舶问题,严控新增涉渔“三无”船舶,确保渔区社会稳定、渔业生产安全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这次涉渔“三无”船舶核查登记工作由镇政府负总责,各沿海村(居)委会具体负责。镇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农业、渔政、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指导各村(居)委会做好涉渔“三无”船舶核查登记工作。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2019年4月20日前)

镇政府要根据《湛江市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核查登记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保障措施。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广大渔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核查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支持、配合、参与核查登记工作。

2.核查登记(2019年4月20日-5月30日)

通过对辖区内涉渔“三无”船舶排查摸底登记,拍照存档,建立涉渔“三无”船舶管理档案(详见附表)。

涉渔“三无”船舶管理档案应向镇农业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核查登记工作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一环,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镇、村级要抽调专职精干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派出执法人员、执法装备,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工作。

3.行动有序,保障有力。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核查登记工作。

4、各村(居)委会应于4月30日和5月30日向镇农业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6月10日前报工作总结,以便汇总报县政府(联系人:李鸿,联系电话:18312169419,邮箱:sxjpznyb@163.com)

 

                     遂溪县界炮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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