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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略镇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 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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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略镇人民政府 | 来源:黄略镇人民政府 | 时间:2019-04-26 09:29:30 点击数:-

 

 

各村委会:

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现将《黄略镇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实施,抓好落实。

 

附件:黄略镇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4月26日

 

 

 

 

黄略镇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根据遂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遂溪县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财农办[2019]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我镇财政结算中心的代理责任,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对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我镇农村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完善财务会计工作台账,规范使用会计凭证,落实财务公开制度。

1.强化财务会计主体责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要切实落实《会计法》第四条和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 号)有关规定,加强对报账员及报账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备查账设置、收支审批、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工作,对本集体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

2.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按照“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编制本年度财务收支、农业基本建设、购建固定资产、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计划,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提请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镇财政结算中心备案,作为当年资金开支的依据。

3.完善财务会计工作台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资金台账及资产台账,指定专人对村集体资金的收、支、余和农业资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的购建、出售、出租、出借、维修等各事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备查登记,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并定期(每年至少一次)与镇财政结算中心记录的会计账簿数字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4.规范使用会计凭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经济业务活动应当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发票、车票、银行收付款通知单等),对于向个人小额开支客观上未能取得发票、车票等及内部发生的经济事项(向农户购买、租用物品、劳务等),应当使用县财政局统一印制的《遂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现金支出凭单》、《遂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支出费用报销单》等单据,不得使用“白条”向镇财政结算中心报账。

5.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执行 《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规定,落实“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的要求,强化和规范财务公开,不断创新财务公开的手段与形式,积极采用触摸屏、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手机短信等各种形式,做到财务公开内容完整、清晰。 

(二)进一步落实镇财政结算中心的代理责任,规范会计基础和会计核算,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健全财务会计档案管理。

1.明确委托代理责任。镇财政结算中心须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镇财政结算中心受托代理会计核算、代管财务会计档案及实行会计监督等责任。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关责任不清晰的,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签订。

2.规范会计基础和会计核算。镇财政结算中心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表》、《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办法》等规定,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记账及时、错账更正规范、财务会计资料归档保管符合要求。

3.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责。镇财政结算中心要依法依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报来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查把关,逐一核实。对不经民主程序审议而由村干部自定报酬及滥发津贴补贴等开支,要严肃指出并责令整改;对不符合村财务预算内容,手续、印信不齐全,凭证不合规的开支,不得审核通过;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开支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开支,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更正、补充。

4.健全财务会计档案管理。镇财政结算中心要指导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将承包合同、经济合同或协议、财务预算、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等进行装订整理并定期送达,连同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一并作为村集体财务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代管。

四、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对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代理服务工作指引,规范农村财务会计基础,抓好人员队伍能力建设。

(一)加强代理服务工作指引。镇财政所要经常深入各村加强调研督导,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和交流学习;镇财政所要负责对委托代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镇财政结算中心人员、办公设备配备,健全代理服务流程,落实会计监督职责。

(二)规范农村财务会计基础。镇财政所要监督农村会计凭证使用情况,指导制订完善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

(三)抓好人员队伍能力建设。镇财政所要高度重视农村财务会计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农村财务会计人员岗位工作实际,每年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开展业务培训;同时要加强日常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农村财务会计队伍能力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布置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黄略镇政府和财政所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我镇工作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实施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黄略镇政府和财政所要加强组织统筹,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和交流学习。

(三)总结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我镇要进行自查和检查,对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对规范村级财务会计行为,保障集体资金安全,节约村级财务核算成本,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我镇必须把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镇财政所要高度重视,将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思路,精心谋划,在开展调研并充分掌握本地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建制度,抓重点,补短板,确保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工作落实。我镇要将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件件抓好落实,不留工作死角。加大宣传力度,让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现实意义,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力度,对薄弱村和环节,督促整改完善;对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以实际成效全面推进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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