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政局预决算公开
2014年民政局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遂溪县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等工作;计划财务股,负责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民政事业经费管理等工作;救灾救济股,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等工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优抚安置股,承担拥军和“三属”、革命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等工作;老龄、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老年人权益及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关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自治工作。
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有:遂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遂溪县殡仪馆,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遂溪县殡葬管理监察大队,遂溪县殡葬管理所,遂溪县救助管理站,遂溪县社会福利院(县光荣院)。
(二)人员构成情况
民政局本部编制人数24人,实在职人员22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26人;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编制人数72人,实在职人员64人,离休1人,退休30人。
(三)民政局2014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为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我们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力度,2014年共建立健全了《遂溪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遂溪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遂溪县2014年低保标准》等10项制度。
2.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1)明确标准、规范审批、提高补差水平,努力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今年7月份起,我县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511元/人·月提高到564元/人·月(我县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并从1月份起补发;今年1月份起,城镇低保补差由原来的242元/人.月提高到333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差由原来的109元/人.月提高到147元/人.月。全年五保供养金发放5270万元,低保金发放5878万元;今年共发放医疗救助金735万元,发放低保、五保对象医保费17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治病困难。
(2)扎实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
(3)救助管理工作平稳运行。到12月10日止,我县共接待各类社会流浪乞讨人员412人次, 男性受助人员405人、女性受助人员7人;其中:残疾人员42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12人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4人。
(4)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今年我县受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和第15号强台风“海鸥”及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全县15个镇全部受影响。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查灾核灾,安置灾民,重建家园,共下拨应急生活(口粮救济)补助资金424万元,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58万元,全倒户重建补助资金193万元,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5)积极开展“暖心行动”工作。通过全面的发动,我县共有486名党员和504名村干部对920名困难五保户进行结对帮扶。
3. 慈善工作成效显著
慈善会2014年共接收扶贫济困捐款400多万元,下拨90多万元解决敬老院修缮和治病难、生活特困群众。定向下拨“6.30”善款300多万元扶持贫困村解决修路饮水等各种困难问题。各项民生政策在民政部门得到落实,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4.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持续发展。
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福利彩票发行量。加强福彩管理站建设,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及时的工作格局。
5.殡改工作巩固发展
我局出台《遂溪县镇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和生态墓园建设实施方案》、《遂溪县减免户籍人口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全年火化遗体5357具,年度火化率保持100%,在全市五县(市)中走在前头,连续十三年获得市先进,被市政府通报表彰。
6.优抚优待工作扎实开展,努力维护涉军稳定。
一是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落实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安置改革,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三是建立多重保障机制,扎实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送温情;四是广泛有效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双拥整体水平;五是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六是做好优抚对象的信访维稳工作。
7.老龄工作进一步落实。
2014年我局积极落实和切实保障我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抓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老龄工作机构,加大投入,推进老龄事业的硬件建设,使全县“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问题有所解决和逐步发展。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43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3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43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38.36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07.41万元,占70.1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26万元;项目支出决130.95万元,占29.87%,主要支出项目有民政管理事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平均每辆2.9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9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业务工作。
遂溪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03日
2015年民政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遂溪县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等工作;计划财务股,负责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民政事业经费管理等工作;救灾救济股,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等工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优抚安置股,承担拥军和“三属”、革命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等工作;老龄、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老年人权益及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关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自治工作。
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有:遂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遂溪县殡仪馆,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遂溪县殡葬管理监察大队,遂溪县殡葬管理所,遂溪县救助管理站,遂溪县社会福利院(县光荣院)。
(二)人员构成情况
民政局本部编制人数24人,实在职人员22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26人;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编制人数72人,实在职人员64人,离休1人,退休30人。
(三)民政局2015年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在巩固和完善好2012年度全县7条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的创建力度。
(2)争取年尾完成80条村(居)委会“一村(居)一公开栏”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3)完成“遂雷线”和镇级界桩加固工作。
(4)争取完成镇级部分路牌设置和县城主干道路新款灯箱式路牌工作。
( 5)继续完善7条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工作。
2.社会救助工作
(1)“暖心行动”目前党员干部和困难五保户虽然已结对,但由于资金缺乏,住院护理和慰问等工作难以开展,明年争取上级设立“暖心行动”专项资金,保障困难五保户住院护理和慰问等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加强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协调力度,争取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和实施力度。建立县级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镇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4)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加快农村幸福院养老机构建设,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多样化,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生活需求。
3.殡改工作
在保持火化率100%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努力争取财政投入,加快镇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生态墓园建设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力争15个镇2015年成立镇级殡改服务站。
4.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继续落实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积极做好各类复退军人的信访维稳工作,努力做好涉军人员思想工作,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5.老龄工作
健全老年人供养体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逐步加大老龄事业的财政投入,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6.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努力
继续做好“6.30”扶贫济困日工作,积极筹集善款,解决困难群众的各种特殊困难,扶贫济困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推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6685.2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66.7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8.48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6685.2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685.278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6527.6101万元,占9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8.43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7.4801万元;项目支出决157.6685万元,占1%,主要支出项目有民政管理事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平均每辆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业务工作。
遂溪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03日
附件一: | |||||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收 支 总 表 | |||||
单位: | 遂溪县民政局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支出 | |||
项目 | 2015年预算 | 项目(经济分类) | 2015年预算 | 项目(功能科目) | 2015年预算 |
一、预算拨款 | 166,852,786 | 一、基本支出 | 165,276,10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64,667,986 | 工资福利支出 | 1,740,000 | 二、外交支出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2,184,800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23,604,422 | 三、国防支出 | |
二、事业收入(不含预 算外资金)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931,679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三、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五、教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1,576,685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76,685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6,784,385 |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八、上年结转、结余 | 债务利息支出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674,801 | ||
基本建设支出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其他支出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六、结转下年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208,800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预备费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2,184,800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收入合计 | 166,852,786 | 支出合计 | 166,852,786 | 支出合计 | 166,852,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