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县畜牧兽医局部门决算
2015年
县畜牧兽医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遂溪县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是畜牧业生产发展和技术推广,动物检疫、防疫、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畜禽屠宰管理、食品安全。
二、 机构设置
遂溪县畜牧兽医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畜牧股、兽医股、财会股、饲料股、畜禽屠宰管理股共6个股室,直属单位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遂溪县畜牧科学研究所、遂溪县动物疫苗储备供应站、遂溪县罗马坛畜牧场、遂溪县畜牧科技工作站、遂溪县家禽场、遂溪县畜禽服务公司7个单位,下属单位有:遂城、黄略、洋青、界炮、杨柑、草潭、建新、岭北、城月、乌塘、北坡、港门、河头、乐民、江洪15个乡镇畜牧兽医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县畜牧兽医局行政编制19人,工勤2人,实有人数:行政14人,工人5人,离退休31人;直属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9人,实有9人;其他6个直属单位事业编制175人,实有99人,退休97人;下属15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事业编制120人,实有110人,离退休43人。
第二部分 遂溪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财政决算收入1487.41万元,全年财政决算支出1487.41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2.75万元,增加89.56%.主要是畜牧业项目增加763.21万元,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96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34万元,防灾减灾47万元,农业生产资料补贴136.21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35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60.46万元,主要是直属单位遂溪县畜牧品种改良站搬迁与遂溪县畜牧科学研究所合并,基本支出由畜科所核算。
2、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全年财政决算收入148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316.61万元,占21.2%;商品和服务支出34.43万元,占2.3%;项目支出1136.37万元,占76%。
3、关于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2015年工资标准调整、人员变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设备购置及台风灾害救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基本支出年初预算330万元,支出决算35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2015年工资标准调整、人员变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设备购置增加的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129万元,决算支出1136.37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台风灾害救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4、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用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15年末我局公车保有量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1辆已按公车改革要求封存),直属单位遂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用车1辆。本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没有安排出国(境)活动,因而没有相关费用。与上年“三公”经费开支持平。
5、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4.43万元,比上年减少26.59万元,降低43.57%。主要原因:一是直属单位遂溪县畜牧品种改良站搬迁与遂溪县畜牧科学研究所合并,基本支出由畜科所核算;二是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厉行节约。
6、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7万元(含下属乡镇畜牧兽医站),全部是采购货物,全部授予小微企业合同供货,占政府采购100%。
7、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直属单位遂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一般执法用车1辆。
8、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我县畜牧业生产主要是加快畜牧业生产技术推广,推动畜牧业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发展,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确保我县范围内没有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至2015年我县连续8年获得中央调出生猪大县奖励。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遂溪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