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编委办2015年决算公开
2015年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拟订县直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管理、进人审核以及机构编制使用审核工作。承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府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一个直属登记局。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行政编制8名,直属登记局行政执法编制3名,行政工勤编制2人。机关财政供养人员9人,其中在职公务员9人。雇佣人员2人。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总收入71.91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1.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总支出71.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1.9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力资源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发生国内接待20次,接待人数共20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