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2015决算资料
2015年度遂溪县总工会决算
第一部分 遂溪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遂溪县总工会是我县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1、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及县委、市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2、依照《工会法》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工会四大职能。3、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企业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工作。4、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推荐和县级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等工作。5、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文化、教育、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县总工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0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遂溪县总工会机关内设四部一室、五个股级办事机构。
第二部分 遂溪县总工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遂溪总工会2015年度总收入203.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3.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3.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11万元,增长29.39 %。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干部工资提升,所以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相应增加24.93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5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遂溪县总工会2015年度总支出203.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3.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5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37万元,占49.71%;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遂溪县总工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22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遂溪县总工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22万元,下降6.97 %;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溪县总工会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9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说明: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参观等项目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与2015年支出预算相持平。说明:我单位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压缩车辆运行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9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76.14 %;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占23.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说明: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参观等项目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3万元,2015年县工会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公务业务办事。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县工会机关发生国内接待13次,接待人数共6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7万元,比上年增加24.97万元,增长51.73%。主要原因是:2015年收到2014年至2015年省财政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2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公务业务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