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信访局2015年决算批复情况
2015年
遂溪县信访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遂溪县信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遂溪县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遂溪县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遂溪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遂溪县信访局前身为遂溪县信访办,2004年经县编委核准,改称遂溪县信访局,正科级,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职能是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信访事项的轻重缓急分别交、转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其按交办意见报送办理结果;根据县负责人意见明确特殊信访事件的受理单位和稳控责任主体并督查、督办;检查、督促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协助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群众越级上访的异常突发事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四个业务股:综合股、督查股、办信股、接访股;2009年7月增设下属事业机构信访信息中心。单位编制数为 10人 ,行政编制数为 7人 (属县委办登记);事业编制数为 3人 ,年末实有在职人员 9 人,退休人员 8人 (属县委办登记) 。独立编制机构数 1个 ,独立核算机构数 1 个 。
第二部分 遂溪县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12.99 万元,支出总计 212.99 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各增加 57.1 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任务重,信访维稳经费较往年有所增加。
2.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14.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29 万元,项目支出 203.1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21 万元,占 2.4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09.19 万元,占 97.57 %;项目支出 203.11 万元, 占 94.73 %;
3.固定资产情况
本单位年初固定资产 0.68 万元,年末固定资产 0.68 万元,本年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新购置办公设备。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 5.58 万元,预算安排 3.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与2015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说明: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参观等项目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1 万元,超出2015年支出预算范围。说明:由于我单位经常下基层督查督办相关信访事项办理及到广西、广州等地开展维稳劝返工作,为方便工作开展,公务车使用频繁,导致公车运行费用比预算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 1.48 万元,较2015年支出预算有所增加。说明:2015年中央、省、市召开和举办重要会议和活动较多,上级部门多次到我县检查督查信访维稳工作的落实情况,因此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4.本单位全年因出国(境)累计 0 次, 0 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外事接待 0 次, 0 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为 6.08 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 24.6162 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电脑、打印机各一台,保密柜一个,合计0.97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抓好项目支出,专项资金按规定严抓绩效目标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遂溪县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