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遂溪县博物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广东省遂溪县博物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博物馆职能主要职能是征集收藏文物、标本,进行科学研究,对文物藏品进行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举办陈列展览,传播历史及科学文化知识,是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的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是遂溪县博物馆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excel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excel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excel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excel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excel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excel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excel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excel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excel附件)
三、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16 年度收入总计76.41万元,支出总计76.41万元。与2015年收、支总计各96.8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43万元,减少21.1%。主要原因:2015年有扩建工程款18.22万元。
(2)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76万元,支出决算为 5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2%。决算数和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调减;免费开放资金跨年度使用。
(3) 2016年度收入合计7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8.67
万元,占90.85%。本年支出合计6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1万元,占73.4%;项目支出16.37万元,占26.6%。
(4)基本支出45.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工资福利支出39.35万元,占87.04%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4万元,占7.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万元,占5.36%;4、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占0 ;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0。
(5)项目支出1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临工工资、办公费(含水电费)、设备购置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决算共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因为没有出国(境)学习、考察等项目计划。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因为没有出国(境)学习、考察等项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
与上年决算相比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原则,加强公车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是0辆。
(3)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0.21万元,原因是来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县财经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与上年决算相比差异0.05万元,原因是来访人数较往年减少,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公务接待批次是4次,人数为22人。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 0 。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6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0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6、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0.1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7、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为零的情况说明
由于财政年初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我单位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零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