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6 年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政策;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局本级和3个下属单位,分别是:遂溪县劳动监察中队、遂溪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遂溪县职业介绍所。以上3个单位经费由局机关统一进行核算,纳入局本级的决算编报范围。本局另下属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遂溪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这两个单位经费独立,分别独立进行部门决算的编报。
第二部分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详见excel附件)
2016年本局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excel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excel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excel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excel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excel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excel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excel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excel附件)
第三部分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总收入1900.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0.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9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8.56万元,增长33.69%。主要原因:增加了乡镇劳动保障所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508万元。
2、其他收入1.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利息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 年度总支出1988.90万元,其中:使用本年财政拨款资金支出1900.51万元;使用往年结转资金支出88.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96万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261.33万元,比上年增加37.41万元,增长16.7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工资普提。(2)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9.63万元,比上年增加1.63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6.62万元。主要用于:(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7.65万元。比上年减少88.35万元,下降24.65%。主要原因:本年度减少了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经费的投入。(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13.49万元。比上年增加25.63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人员工资普提。(3)就业补助支出289.35万元。比上年增加63.07万元,增长27.87%。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职业培训补贴项目资金的投入。(4)抚恤费用支出35.75万元。比上年减少31.79万元,下降47.07%。主要原因:本年代发的转制企业人员抚恤费用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99.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9.57万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实际拨款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8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省351.18万元,下降15.02%。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项目资金实际支出减少。
分功能科目看: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61.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48.2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就业补贴、转制企业人员抚恤费及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补助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决算共11.54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9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6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预算9万元的9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88.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略有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9万元,占77.04%;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占22.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没有出国(境)学习、考察等项目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本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8.89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主要用于外出政审及出差等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53次,接待人数共47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及相关单位互相交流工作的业务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21.27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略有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年度县财政没有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