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中国共产党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党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遂溪县监察局(以下简称监察局)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的组织和县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查处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审核各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县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干部人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同时还肩负遂溪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遂溪县监察局内设11个职能室和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有行政编制75人,行政工勤编制9人。机关财政供养人员102人,其中在职74人,雇用工人3人,离休 1人,退休23人,遗属供养1人。
三、部门决算分析
中国共产党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遂溪县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989.39 万元,支出总计98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3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4.03 万元,占 5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7.84 万元,占 18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42.44 万元,占 25 %;其他资本性支出10.07万元,占1%;项目支出 15万元,占2%。与2015年度相比,收、支各增加81.6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性提高基本福利和按政策性提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1.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总额为32.05万元,其中:一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与2015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说明: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参观等项目计划。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7万元减少3.33万元。2016年我单位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是根据公车改革政策,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和运维费用。三是公务接待费8.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批次166个,接待人次1360人。较年初预算数20万元减少11.61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51万元,较2015年240.33万元,增加了1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省纪委拨给2016年度欠发达地区办案经费。
3.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4.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全部是一般公务用车。
中共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