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融办2016年决算批复说明
县金融办2016年决算批复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二)加强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期货、信托、担保业的指导与服务,促进本县金融业和地方经济协调和稳定发展。(三)组织协调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助和支持中央驻县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期货、信托、担保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问题以及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问题。(四)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有关部门防范解决地方金融国有资产风险。(五)指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协助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督检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运营情况。(六)培育和监管产权交易、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金融市场,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参与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七)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八)统筹协调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综合股、金融股和资产处置股。
3、人员构成情况。我单位属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为6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8.09万元,支出总计268.0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支各增加160.07万元,主要是用于2016年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所需资金。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万元,比2015年的增加5.21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初固定资产6.83万元,年末固定资产6.83万元,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本单位共有一般公务车辆一辆,价值5万元。
4、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公务接待96批次,113人次,接待经费支出1万元。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