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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预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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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6-05-03 09:24:19 点击数:-

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能是:(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研究制订关于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四套班子对內外来宾的接待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县人大、县政协开好各类会议。(3)负责县委、县政府两套班子和部分单位的行政经费管理;负责管理机关大院国有资产、公有财产及其物资采购、供应和调配使用。(4)负责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制订房产管理制度,加强房产的综合管理;负责县委、县政府大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院容院貌工作。(7)负责县委、县政府两套班子领导用车和本局车辆的管理以及司机工作人员的管理。(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接待办、会务股、保卫股、房管股、车队股、财务股。共有事业编制人数2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人数20人,事业工勤编制人数3人。年末实有人员人数20人,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人数13人,事业工勤编人数6人,退休人员人数1人。

三、财政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1343.36万元,比去年增加36.5万元,增长2.79%。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费用。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94万元,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48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06.34万元,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336万元,会议费84万元,邮电费3.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万元,业务费4.8万元,办公设备更换维修19.2万元,水电绿化等费用166.1万元,其他费用217.1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6.92万元,上升1.9%。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项目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没有预算安排,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需购买办公设备再报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经费在本年度单位运行经费中安排。

六、关于“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493.6万元。比去年减少90万元,下降15.42%,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90万元,与2015年预算安排支出预算相比减少10万,下降10%。原因是其中10万元安排入统战部2016年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万元,与2015年支出预算相比减少了80万元,下降54.2%。原因: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车辆运行开支。

(3)公务接待费336万元,与2015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资产515.55万元。一是房屋原值135.32万元,面积2218平方米;二是通用设备原值300.05万元,数量150台;三是专用设备原值10.98万元,数量12台;四是家具、用具原值69.21万元,数量246套。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财政支出绩效项目。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2016预算公开收支表(8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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