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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建新财政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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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7-05-22 10:49:07 点击数:-

 

 

2017年建新财政所部门预算

               

 

 

建新财政所主要职能

     遂溪县财政局建新财政所为遂溪县财政局下属正股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落实发放各项财政惠农资金和优抚救助资金;负责建新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及村级账务代理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承办建新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收支。本单位2017年收入总预算6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本单位支出总预算6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详细建公开01表、公开02表、、公开03表、公开04表、公开05表、公开06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具体构成:工资福利支出46.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详见公开07表)。

   (三)“三公”经费具体构成: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详见公开08表)。

 

 

 

 

  名词解释

 

  (一)预算拨款,是指各级国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当地财政机关提交的预算拨款凭证及相关支拨依据审核无误后,从财政机关开立的预算存款户中将财政库款支拨给指定收款人的行为。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附件:2017年度遂溪县建新财政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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